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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反杀案:编造捐款30万的网友被拘留!“龙哥终结者”照片假的!天安社也早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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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宋慧 2018-09-03 16:34
摘要:有人想趁机炒红自己……

9月1日,随着江苏昆山警方的一则通报,8月27日晚发生的“昆山反杀案”最终一锤定音: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然而,正当大家在关注警方定性之时,却有网友谎称给“反杀男”重病的孩子捐款30万,这名网友目前因发布虚假信息已被拘留。除这名网友编造的谎言之外,网上流传的“龙哥终结者”的照片也是假的,而被杀的刘海龙来自昆山“天安社”的说法也是假的。

网红捐款30万给于海明孩子看病?假的

昆山砍人事件发生之后,于海明被爆出孩子患有重病。微博上一网红账号“@李嘉臣”公开发消息称,已向于海明家人捐款30万元用于孩子看病,甚至贴出了转账截图。

转账截图

微博截图

但是9月2日下午,新浪微博方面发布消息称,账号“@李嘉臣”发布微博并配转账截图称“骑车者于海明家庭困难,已向其哥哥资助30万供孩子看病”一事,经媒体采访报道证实为假消息,于海明的哥哥从未接受别人的资助。“@李嘉臣” 构成“发布不实信息”且情节恶劣。现根据《微博举报投诉操作细则》第21条之规定,对其作出永久禁言的处理。

新浪微博处理

今天凌晨1时34分,广东省恩平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发布消息称, “@李嘉臣 ”因发布虚假信息已被恩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恩平警方表示:“2018年9月2日15时许,恩平市公安局110调度室接江门市公安局转来警情:有一名恩平网民通过微博发布虚假消息称为‘昆山砍人’事件伤者家属捐款30万元。经初步调查,新浪微博用户‘李嘉臣’真实姓名叫李某涛(男,20岁,江门恩平市人,从事汽车租赁中介工作)。9月2日21时40分,迫于公安机关压力,李某涛到恩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经审讯,李某涛如实交代了为达到‘网红’目的,于9月1日20时39分用网名‘李嘉臣’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虚假捐款信息,后该微博因网友举报被永久禁言。目前,李某涛因发布虚假信息已被恩平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警方通报

“龙哥终结者”照片并非于海明

“昆山砍人案”发生之初,骑电瓶车男子于海明的捡刀杀人行为是否构成正当防卫在网上争论不休。随后网上传出一张白衣男子的照片,男子脸部受伤满是血迹,传言这就是于海明,网友称之为“龙哥终结者”。这张照片流传后,有网友质疑,视频中男子是穿着白色短袖衣服,照片中的人却是长袖衬衣,而男子身后的鱼缸可以推测出他可能是坐在家中,并不是在派出所,而脸部的伤痕也不像刀砍所致。随后,昆山警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张照片是假的,此人的确不是于海明。

“龙哥终结者”网传照片

新浪微博对于不实微博的标注

“龙哥”是“天安社”的?不存在的

砍人事件发生后,传闻称死者刘海龙生前是黑社会团伙“天安社”的成员,网友还扒出了“天安社”成员的浮夸纹身合影,并圈出中间一人就是刘海龙。

网传图片

微信公众号“水母侦探社”随后对此说法进行辟谣,其实早在2017年3月底,北京市公安局机动侦查总队,就已经会同西城公安分局,把这个“天安社”给打掉了。最近网络热传的“天安社”视频和画面系过去所留痕迹。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共青团中央等微博微信账号纷纷转载辟谣。

辟谣截图

昆山警方9月1日的通告中也证实了“天安社”与此次砍人事件无关联。9月1日下午,昆山警方发布通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同时,警方表示,关于网传刘海龙是“天安社”成员的核查情况,经侦查确认,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关系;未发现“天安社”在昆山市有过活动。

另据最新消息,警方已经解除于海明刑事强制措施,目前于海明身体状态良好。

 

(本文由郑子愚协助校对)

栏目主编:陶健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项建英 编辑邮箱:shwlpy@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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