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化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来源:文汇报 作者:余运江 日期:2026-02-03
■ 余运江

法治化为企业营造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是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障。法治作为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石,通过确立明确、稳定且公正的规则体系,能够有效降低市场不确定性,增强企业的长期投资信心,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近年来,上海不断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以“检查码”等技术手段推动检查过程透明化、标准化,并依托“无事不扰”清单与“无感监管”机制,有效降低了行政检查对企业经营的干扰,为企业发展提供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构建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关键在于建立规范透明的法治化监管执法体系。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标准化,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与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基础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监管的随意性和隐性干预。在具体实践中,需要进一步细化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定涵盖不同行业、不同违法情节的量化标准,压缩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大力推行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检查与常态化协同工作机制,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推动监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构建智慧监管平台,实现监管数据的互联互通和智能分析,从源头上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构建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推动检查任务撮合与数据实时归集,正是以技术赋能提升监管协同与规范性的有益探索。这些不仅能够有效减轻企业应对监管的合规负担,更能让企业在清晰的规则框架下规划长期发展,形成对监管行为的稳定预期,从而将更多资源投入到技术研发、质量提升和市场拓展等核心环节。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需重点规范涉企检查,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监管实施机制。应当建立完善的涉企检查综合协调机制,推行年度检查计划管理与备案公示制度,各执法部门提前制定并公布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内容、依据和时间安排,严格控制检查频次与范围。在检查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检查事项清单化管理,坚决杜绝超出清单范围的随意检查。对于检查结果的运用,要建立跨部门共享机制,将检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并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上海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分类制定“无感监管”对象清单和推行“合规建设提示书”等做法,实现了监管的精准化与企业服务的个性化。通过这种分类施策、宽严相济的监管模式,既能体现执法的专业性和规范性,也能展现对市场主体的尊重与信任,让企业体会到制度设计的温度与关怀,从而增强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为巩固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必须健全执法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的法治保障网络。要畅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营商环境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快速响应和处理反馈机制。同时,要加强执法监督与问责,强化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执法行为。在制度层面,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纳入考核体系,并引入第三方评估,形成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正向循环。最终构建一个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守法经营、权益有效保障的良性生态,为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可靠的法治支撑。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