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把握新时代城市文明的基本内涵
来源:文汇报
作者:黄凯锋
日期:2025-11-23
上海首个24小时公园图书馆“和平书院”本报记者 叶辰亮 摄
■ 上海社科院“新时代城市文明研究”课题组
城市文明是对一个城市的综合性、肯定性评价,是城市在长期社会发展进程中形成的精神品格、价值导向、市民素质、治理水平、城市风貌的总和,具有总体性与综合性,是多元共生的成果,对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发展路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具有引导性与塑造性。
加快推动从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转变,是当前城市内涵式发展的核心议题之一。新时代推进城市文明建设,要遵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逻辑、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发展逻辑以及现代城市文明的生成逻辑,持续探索“两个文明”协调发展的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城市文明的高度来思考城市文化,从建设城市文明的高度来进一步谋划文明城市创建,推动实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工作再上新台阶。
把握新时代城市文明内涵应坚持的原则
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城市文明的内涵,首先应该坚持中外文明交流互鉴的方向和立场。既要从五千年中华文明源远流长、薪火不尽的思想资源中获得不竭动力,又要在中西文明交流互鉴中激发中华文明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重视文明传承和创新,加强国际人文交流合作。这也应成为新时代科学把握中国特色城市文明内涵的原则和方法论依据。
其次,城市一直以来都是人类文明的中心,具有深层的文明意义和效应。城市与文明之间是一种彼此赋能、双向塑造的关系。因此,把握城市文明内涵还应坚持大历史观。深化认识中西文明数百年曾各自平行发展的进程,深化认识近代以来中华文明回应西方文明的冲击并主动学习、调适的过程,深化认识新时代中华民族实现自主发展、走上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探索历程。中国城市历史文脉赓续与现代形态建构的并行不悖,也许正是中西文明碰撞、融合、创新的生动缩影。在比较视野中理解城市文明发展的历史,可以使我们拥有更加明确的富有创造性的前景。
第三,城市既是文明贮存、交流和融合创新的承载中心,也是文明展开与实践的承载中心。把握城市文明的内涵还应坚持实践导向,密切关注改革开放尤其是新时代以来中国特色城市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内在要求。当前是我国城市发展方式和发展动能转换的关键期,从追求速度的“外延式扩张”阶段,迈入注重质量的“内涵式发展”阶段,重在“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创新”带动城市活力,“美丽”塑造生态空间,“文明”传承人文底蕴,“韧性”应对风险挑战,“智慧”提升治理效能,“宜居”回应人民期待。由此可见,精神性价值正在成为现代城市运行逻辑中的内生性因素。
新时代城市文明的五大基本内涵
“城市文明”概念在从近代到现代、从西方到中国的传播、演进和发展历程中,内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总体来说,城市文明有着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方式:作为总体性范畴,泛指城市一切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作为特定性用法,城市文明有别于城市社会的物质文明,相对侧重精神性价值。今天,我们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中理解和把握城市文明,取其狭义用法。我们认为新时代城市文明应包括如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价值导向
城市空间不只是承载人们生产生活的物理场所,更是一个浸润历史与文化的精神家园,城市文明的内涵首先就应包含明确的价值导向。现代化人民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城市文明的价值导向,这就意味着城市建设始终要致力于为人民服务,确保人民共享城市发展成就。
坚持人民主体论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基本立场。面对现代性问题,马克思主义系统剖析了从阶级社会到“人类社会”的历史趋势与现实路径,坚持将实现“人类解放”、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根本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做好城市工作,要顺应城市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现代化人民城市的价值导向,是对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的发展,也是对中国特色城市发展道路的科学总结。
人民城市理念强调城市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必须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调人民群众是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充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强调城市治理必须为了人民,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的价值实现和全面发展。
精神品格
城市的精神品格是城市文明的特质和灵魂,也是城市软实力的核心,既凝聚人心、引领风尚,又树立形象、展示魅力,象征城市独特的文明“人格”与文明“品味”。城市精神品格,既是城市历史发展的产物,也是城市建设主体自觉培育与提升的成果,彰显城市不可复制的文化个性和精神气质。
城市精神品格,既反映城市的历史感和自我认识,也体现旁观者的评价和口碑,是广大市民经年累月参与城市建设实践的结晶。城市精神品格是城市的独特标识和精神名片,反映城市居民的自觉认同和共同追求,并外化为城市的形象风貌。作为城市的文化气质和文明品格,既为市民的道德风尚和日常行为树立标杆,又为城市未来发展提供精神支撑。
建设城市文明,始终离不开城市精神品格的塑造。城市精神品格通常与城市的历史文脉和人文底蕴相关联,并通过市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等素质予以体现。城市精神品格看似抽象,其实都有一个对象化、客观化的过程,使其核心理念贯穿于城市发展的各领域全过程,体现在城市的空间规划、产业布局、建筑设计、景观打造之中,体现在城市的日常生活、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之中。
治理水平
现代化城市要有现代化治理。城市治理是城市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一项多元主体协同、科技赋能、精细服务、动态响应的系统工程。我国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城市治理将会逐步取代建设管理而成为城市工作的主要内容,注重治理投入,创新城市治理的理念、模式、手段尤为重要,而治理水平在城市文明建设中的地位和权重也更加突出。
城市治理是运用制度、政策、技术等手段,对城市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性、系统性、精细化管理的过程。城市治理是保障城市功能有序运转、提升市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抓手。城市治理的成效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城市发展的文明程度。
城市是一个有机的“生命系统”,有着错综复杂并相互支持的结构和功能,有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城市治理因此应强化科学性和系统性。要大力推动城市结构优化、动能转换、品质提升、绿色转型、文脉赓续、治理增效,进而实现城市高效能、可持续和宜居性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市民素质
良好的市民素质是城市文明的基石,人以城为“家”,城以人为“本”。城市文明建设离不开市民广泛参与,市民素质决定着城市文明程度。
市民素质,是生活在城市中的公民所具备的综合素养和价值判断能力,是从市民个体层面对城市居民的全面素养所作的综合性概括,核心是与野蛮、无知、低俗、粗鄙等言行相对立的个人“教养”。不仅体现在文化素养、科学精神、思维模式、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也体现在公共场所、公共秩序、公共交往等领域。市民的一言一行,共同定义城市文明的品格和高度。
城市文明的公共秩序也是基于市民文明素质而建立起来的。所以,市民素质不仅是市民个体的道德观及其行为内化,而且是市民在城市公共领域活动和交往时所展现的意识、素养和品德。良好素质的养成,是一个从被动到主动、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换位思考,“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共同体意识,需要通过持续的教育、引导和自我实践加以培养。市民素质是市民素养的“文明”本质,是在长期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应与时代的文明要求相符合。在城市文明建设中,市民文明素质的提高,始终是关键因素。
城市风貌
城市风貌是城市文明的外在形象,不仅指城市形态和布局的视觉价值与“颜值”特征,更蕴含城市的历史底蕴、精神气质等要素。城市风貌并非静止、客观的事物,而是以人为主体孕育、发展和守护的活态生命。如果说“无形的”精神品格是城市文明之内核和灵魂,那么“有形的”城市风貌则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体现。
城市风貌是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的统一,自然生态是城市生产、生活的基底,人工环境是基于生态基底的创造性文化工程设计;城市风貌是空间规划与城市建设的统一,城市空间的规划布局与城市建筑、城市景观、服务设施、公共场所、生活环保等设施的打造决定了城市的地理空间和人文空间的交汇,体现最直观的感知经验;城市风貌是新建之城与古老建筑、新中心景观与历史性地标、历史文化遗产与城市发展更新之间的和谐对话与有机共生;城市风貌是城市发展与治理的统一,城市的健康运行呼唤高效治理;城市风貌是市民生活与城市发展的有机统一,城市是现代人的栖息之地,市民的文明素质与文明的城市生活方式久而久之就外化为城市的生活风尚和总体风貌。换句话说,城市风貌是通过直观化、外在化的方式表达或展现出来的城市文明。
总体而言,我们认为,城市文明是对一个城市的综合性、肯定性评价,是城市在长期社会发展进程中形成的精神品格、价值导向、市民素质、治理水平、城市风貌的总和,具有总体性与综合性,是多元共生的成果,对生活在其中的人们的发展路径、价值观念和行为习惯,具有引导性与塑造性。城市文明远不仅仅是简单交往的结果,而是文明自然发展过程与社会建构的不断叠加、交互作用的产物,因此也是自发性与建构性的统一。
(执笔:黄凯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