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表彰2023—2024年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公告
一、评选表彰称号
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优秀企业家提名奖;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提名奖
二、评选表彰名额
上海市优秀企业家20名、上海市优秀企业家提名奖10名、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10名、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提名奖10名
三、评选范围
1.上海市优秀企业家
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即任职5年以上的董事长(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公司或企业领导人。
2.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地位的本市各类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即任职一般为3年以上的董事长(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等职务的公司或企业领导人
四、评选条件
坚守家国情怀、坚持创新驱动、坚持诚信守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拓展国际视野
五、评选时间
1.2025年4月25日—5月31日为报名和推荐阶段;2.2025年6月1日—7月15日为审核和评比阶段;3.2025年7月16日至9月30日为终审、公示和表彰阶段。
六、推荐申报
上海市优秀企业家、上海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评选,采取企业自荐、组织推荐和专家举荐三种方式。评选工作信息通过官方发文和本市媒体公告以及上海市企业服务云、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官网官微公告等形式发布。
七、申报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至5月31日推荐申报结束。
八、评选程序
分为初审、复审、终审、公示和报批5个步骤。
九、宣传表彰
召开表彰大会,组织本市新闻媒体开展对优秀企业家、优秀青年企业家的宣传,并作为推荐全国优秀企业家评选的预备人选。
十、评选表彰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弘扬企业家精神,正确把握评选表彰工作的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确保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评选工作一律不收费,不以任何形式增加企业负担。
十一、联系方式
1.上海市企业联合会/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共和新路2623号A座四楼406室,邮政编码:200072
联系人:王建平021-56031119,18901890505
邮箱:hyy@shec.org.cn
2.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东湖路9号东湖大厦2202室,邮政编码:200031
联系人:彭丹红021-54960575,15900861096
邮箱:shqingqixie@163.com
本文件及附件有关表格和说明可至上海市企业服务云(www.ssme.sh.gov.cn)、上海市企业联合会(www.shec.org.cn)网站以及“上海企联”官微(服务号、订阅号)和“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官微(公众号)予以下载。
上海市企业联合会 上海市企业家协会
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