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融入高校治理现代化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刘艳 日期:2023-10-17
■刘艳

新时代新征程上,高校纪检监察工作应积极融入高校治理现代化的关键要素和重要环节,促进与高校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绩效和治理文化的有机融合。

治理体系——

围绕各主体之间的权责关系,发挥好事前监督的职能,协助做好顶层设计,形成保证制度体系和各组织机构灵活运行的机制。

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把党委全面监督、纪检监察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结合起来、融为一体,建立监督力量互动、监督事项互融、监督信息互通、监督措施互补、监督成果互享的工作机制。

治理能力——

通过督促落实,推进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反馈评估、及时调整等,提高执行能力。

通过评估反馈,推进沟通交流、协商协作、平衡调节、化解矛盾等,提高协调能力。

通过激励约束,推进突破思维定式、开拓创新思路、探索创新方法、实现创新突破等,提高创新能力。

通过应急处置,推进保持冷静、分析问题、制定对策、化解危机等,提高应变能力。

同时,通过增加对招投标采购、招生考试、基建后勤、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职称评审、评奖评优等重点领域信息系统端口的准入等,实现对风险防范的全程跟踪监督与实时监督。

治理绩效——

多维度建立健全高校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协助党委细化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标准和内容,协助推进高校分类管理、探索开展分类评价,提升治理效果评价的科学性。

完善事中事后监督问责的机制,对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等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短板、弱项,提出整改措施,督促履职尽责。

治理文化——

打好教育引导、舆论宣传、实践养成、文化浸润等“组合拳”,推动廉洁文化建设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融入学校治理全领域。

要加强正面教育管理,强化反面警示教育,抓好重要节点警示提醒、典型案例教育分析,加强信访处置、违纪处分情况通报。

要利用廉政讲堂、廉政展览、廉政微课堂等形式,普及反腐倡廉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和纪律意识。

(作者为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察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