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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直击|卖房后上海两古稀老人拒不搬出达两年,法院这一次如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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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闲乐 2018-05-10 10:05
摘要:应执行财产,尤其是房产难动,是执行工作“四难”之一。

昨天上午9时刚过,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某个小区楼下,驶来五六辆标识着“法院”字样的警车,从车上下来20多名穿着制服的法官和干警。随后,执行法警在楼下拉起了警戒线,一辆120急救车和两辆搬场公司的车辆也驶入现场。

 

“这么大阵仗,是要闹哪样?”围观群众议论纷纷,有居民很快反应过来,“怕是要帮6楼的何老太太搬家了。”原来,6楼的何老太太早就卖掉了自家的房子,想要置换一套低层的住宅,不料中间环节出了差池,老房子卖了,新房子却没买成。老太太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当起了“老赖”,住在原来的房子里不走了。

 

此前,闵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和民警已多次上门做工作,所以邻居们多少知道点情况。

 

应急预案写了整整十页

 

屋里住的两位老人年纪都很大,一位79岁,一位86岁。敲门前,闵行法院执行局法官顾红兵回头望了望身后的同事,有的手中握着灭火器材,有的站在了房间的水电煤总闸前,楼下则是随时待命的医护人员••••••回想起出发前做的近十页纸的应急预案,他深吸了一口气,轻轻敲了敲门:“阿婆,这个房子你已经卖了,不搬走对买房子的人也不公平,对不对?”

 

门开了,79岁的何老太太站在门口。出人意料的是,尽管脸上表情不太高兴,嘴里也嘟嘟囔囔,但老人并没有做出阻拦屋外干警的举动。相反,她还告诉干警:“我已经找好了住的地方,你们要搬的话,帮我搬到那里去。”在现场负责指挥的执行局副局长马卓君和同行的居委会干部请她和屋里另一位老人到居委会坐坐,老人没有拒绝,在居委干部的搀扶下下了楼。在那里,还有执行局的资深法官在等着两位老人,继续为他们释法说理。

 

另一边,何老太太的儿子也到了现场。在他的见证和帮助下,法官助理刘晟鹏组织干警们开始清点房间里的物品,一一打包装箱。整整3个小时过后,这间80多平米的住宅已经被清空。“买家随时可以搬进来了。”刘晟鹏和同事们身上的制服早已被汗水打湿,稍作歇息之后,他们又忙碌起来,要把这些行李送到老人租好的新住处,再请老人清点一遍,今天的工作才算完成。

 

 

“周转房”制度解决安置难题

 

“今天的执行工作很顺利,总算啃下了这块‘硬骨头’。”顾红兵说,从2016年7月发出执行通知书,至今已近2年时间。期间,被执行人多次以年事已高、无处可搬等理由拒不履行。考虑到老人名下确实没有其它财产,身体状况欠佳,强制搬离可能会激化社会矛盾,闵行法院一度终结了执行程序。

 

从当初拒不配合执行,到今天主动找好去处,是什么使两位老人的态度发生如此大的变化?顾红兵回忆道,在得知闵行法院已经安排了周转房屋供其临时居住,而法院干警也愿意帮老人家把行李全都搬过去之后,老太太的态度明显有了变化,“加上我们和居委干部持续不断地做工作,既讲感情,也讲法律,老人最后终于愿意配合。”

 

昨天上午,来自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5个代表团的36位全国人大代表在闵行法院通过现场连线,观看了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闵行法院院长汪彤在向人大代表介绍闵行区近年来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时也表示,应执行财产,尤其是房产难动,是执行工作“四难”之一。“这里面有客观因素,确实有部分被执行人腾退之后,可能一时就没地方住了。”汪彤介绍道,为此,闵行法院这几年来探索形成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充分借助地方政府和镇属企业的力量,首创了“周转房”过渡机制。

 

所谓“周转房”,指的是由地方政府协调提供廉价且符合最低居住条件的住所,由被执行人支付租金,这样就解决了被执行人的居住问题。汪彤介绍,目前,已有10余起执行案件,通过该制度得到顺利解决,其中不乏被执行人接到通知后,主动搬离的案例。

 

栏目主编:简工博 文字编辑:简工博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图片摄影:周璟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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