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社会上连续发生几起“虐童”事件,“携程亲子园事件”牵动着家长的心。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上最柔软的人群,针对目前托育服务供给不足,为了缓解托育服务的供需矛盾,上海市教育、卫生计生、民政、工商、妇联等16个部门有效协同,依托上海市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构建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和托育服务机构管理的长效机制。经过近4个月,今天(4月28日),上海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出台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1+2”文件,鼓励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托育服务体系,让更多幼儿“幼有所育”。
今天发布的相关文件强调,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为3岁以下幼儿及其家长提供幼儿保育和科学育儿指导的服务,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举办,面向3岁以下幼儿,尤其是2—3岁幼儿实施保育为主、教养融合的幼儿照护的全日制、半日制或计时制机构。
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托育机构的规范管理,必须对托育机构严控标准,加强管理,确保婴幼儿的健康安全。在政策设计中,对托育机构的场地面积、食品的配送等都设有底线要求,对托育机构的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提出设施配备和管理制度上的要求,比如:托育机构在主出入口、幼儿生活及生活区域等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且录像资料必须保存30天以上。另外,像托育机构负责人要有6年以上学前教育管理经历,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原则上每年不少于40课时,旨在最大程度保证托育机构孩子们的安全和健康。
目前,上海0至3岁幼儿大约60万左右。从遵循孩子身心发展规律的角度来看,0—3岁是幼儿培养母爱、家庭依恋关系的关键期,以家庭养育为主,家长应当承担照看和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因此,一方面,本市坚持家庭养育为主的基本定位,进一步加强对家庭科学育儿知识的指导;另一方面,坚持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力量,营造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托育服务氛围。
今天出台的“1+2”文件,具体包括《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
对于托育机构的申办,相关部门将从严把关,循序渐进。计划5月从市区推进,6月接受办理登记,预计7、8月将有首批合法登记备案的0—3岁幼儿托育机构正式运营,有望年内形成一定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