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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机动车严,抓非机动车松?深圳上线“刷脸执法”,能带来改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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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谢飞君 2018-04-26 10:30
摘要:要扭转交通执法“厚机薄非”的不公正现象,行人非机动车这块短板显然亟待补上,而这需要充分借助技术手段。

近日,深圳上线启用“刷脸执法”电子警察,重点抓拍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首日就抓拍到169宗,其中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63宗,属特殊行业人群的交通违法106宗。当地交警部门发布消息称,将从5月1日起试点“刷脸”执法,即通过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电子警察,在全市40处对闯红灯、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以及“失驾”人员(依法被剥夺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机动车的人)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刷脸”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但在实际操作中,对非机动车的执法管理一直存在难点。

 

执法难的症结之一,就是取证难。相对于通过机动车牌照迅速找到车主,长期以来,对非机动车违规行为除交警“抓现行”外,并没有特别精确的方法锁定。对于非机动车违法,哪怕是抓了现行,由于缺乏相关的技术辅助措施,也常常存在非机动车驾驶人扯皮推诿现象,妨碍了执法效率。而据笔者长期了解,针对非机动车的处罚往往费时费力,也会影响交警的“执法热情”,往往对非机动车违法睁只眼闭只眼。

 

就在上周,一则备受关注的“浙江交警霸气处理非机动车”的新闻引发舆论热议,似乎也在间接佐证“刷脸执法”的必要性:浙江金华一男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后受伤后,一再要求交警让机动车担责,并且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这是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碰擦后较为普遍的反应,但事故路口的视频监控拍下了非机动车在绿灯转换前5秒提前驶出停车线的现场,使得浙江交警能够坚持“谁违法谁担责”的原则,给出了非机动车负全责的结论。

 

按理说,浙江交警的判罚不过是依法依规的分内事,但之所以会在网络上产生巨大反响、获得超乎寻常的点赞,折射出的是公众对非机动车“执法难”及其引发不公的普遍忧虑——很多情况下,如若没有视频监控,面对非机动车的扯皮,交警很容易为了“息事宁人”在责任认定时将板子打在机动车一方。

 

要扭转交通执法“厚机薄非”的不公正现象,行人非机动车这块短板显然亟待补上,而这需要充分借助技术手段。在深圳之前,一些地方已有零星尝试。如去年上海就先后在市区4处地方启用了抓拍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电子警察”设备,一旦监测到有行人闯红灯,会对闯红灯行为进行完整摄录,通过连续抓拍、人脸识别进而比对确定身份的操作,让违法当事人接受教育和处理。事实证明,技术手段的辅助,已经在产生效果。深圳此次将人脸识别运用到40处交通执法,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也有望取得更多成果。

 

按照深圳新规,这一次的刷脸执法特别针对快递、外卖行业的特殊人群,他们被抓拍后,后台数据将迅速比对,快速锁定违法人和其联系方式,并将违法信息通知到当事人。收到违法信息后,当事人若对自身交通违法无异议,可直接网上处理违法,如有异议,可以前往交警机动训练大队窗口查看图片、申诉。这项技术对近年迅猛发展但长期缺乏有效监管的外卖送餐行业无疑有积极意义。

 

针对人脸识别,也有人质疑它可能带来的个人隐私侵犯。这是后道信息保护的问题,相关方面理应充分考虑这一需要,避免个人信息滥用。从执法角度看,刷脸执法类似于对机动车识别车牌,有专门的管理系统,也不提供查询,只有在当事人有异议的情况下才能查看相关违法信息。在信息保护制度严格的情况下,对其无需过度担忧。

 

技术推动进步,一个24小时不休的电子警察,实现的是执法的精准化。很长一段时间里,凑够一撮人就可以大摇大摆闯红灯,这种“中国式过马路”情况时有发生;非机动车违规也只有发生事故才会被重视。这已经严重影响正常的交通运行秩序和效率。精确到“人脸”的执法,有望真正实现针对不同主体的“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其对社会公正的守护意义,是值得期待的。

栏目主编:朱珉迕 文字编辑:朱珉迕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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