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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界首出台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禁发表不当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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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阜阳发布微信公众号 2018-03-17 06:58
摘要:《行为规范》提出了九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严禁行为,包括严禁在各种社交场合和媒体、网络等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升迁、升学、参军、生日、生孩子等机会大操大办、敛财敛物;严禁私植势力,搞远近亲疏、团团伙伙,搞小山头、小圈子、拜把子,乱拉社会关系等。

《行为规范》提出了九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严禁行为,包括严禁在各种社交场合和媒体、网络等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严禁利用婚丧嫁娶、升迁、升学、参军、生日、生孩子等机会大操大办、敛财敛物;严禁私植势力,搞远近亲疏、团团伙伙,搞小山头、小圈子、拜把子,乱拉社会关系等。

《行为规范》还提出了九项应倡导的行为,包括倡导廉洁奉公、洁身自好、谦虚谨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慎独、慎微、慎权、慎友;倡导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不浪费、不攀比、不奢侈,婚丧嫁娶等事宜按要求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倡导多交良师益友;倡导及时劝阻家人的不廉洁、不文明行为等。

《行为规范》提出了三种监督方式,包括社会监督、家庭监督和组织监督。其中,社会监督中,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采用“随手拍”的方式记录、反映领导干部不规矩、不道德、不清廉等违纪违法行为。此外,还要发挥家庭助廉作用,建立干部家属交流沟通平台。

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虽构不成党纪政务处分但明显存在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可以通过函询、诫勉等方式予以提醒。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对触犯法律、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这是界首市首次针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进行明确规范,进一步构筑腐败“防火墙”。

栏目主编:张武 文字编辑:杨蓉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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