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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台独”分子为什么要废除孙中山创立的“监察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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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修文 2018-01-18 06:00
摘要:那些想要急着废“监察院”的人,很多是幻想“台独”而打算更改台湾当局现行体制,而废现行体制可以从废“五权”入手,而废“五权”就从最是鸡肋的监察权开始,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台湾当局著名的冷衙门“监察院”最近热闹非凡。在国民党、亲民党退席抗议的情况下,蔡英文提名的11位“监察委员”候选人在立法机构悉数过关。

 

这次提名犹如一场儿戏,因为11人中有5人公开支持废除“监察院”,其中有个叫陈师孟的,更称“监察院”为“废物利用”,也就是说拿着“监委”的优厚待遇,还要思量着让“监察院”关门的事儿。多说一句,这位陈先生的爷爷,就是蒋介石的“文胆”陈布雷。

 

源自“五权分立”主张

 

陈师孟一脸瞧不上的“监察院”,历史可以追溯到1931年2月,源于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提出的“五权分立”政治主张。在民国初创时期,中山先生汲取了西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长处,并借鉴了中国古代以考试取士和御史弹劾官员的制度,设计出独特的“五权分立”体制,也就是所谓五院制:立法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

 

孙中山创立五院制的初衷是为了权力制衡。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个看似近乎完美的政制设计,成了国民党各派系斗争与分“猪肉”的场所,与先生的初衷背道而驰。

 

1949年国民党退往台湾后,沿用五院制至今。台湾当局除领导人办公室以及岛内安全事务会议外,还有行政、立法、司法、监察与考试5个机构,分别负责相应事务。随着时代的发展,“五权”日益不均,行政与立法权力增大且广受关注,而监察权、考试权却遭遇现实困境和尴尬。在岛内社会,兴起了对监察与考试两个机构存废的讨论。

 

对于国民党从大陆带过来了“监察院”,民进党一向主张废除,提出将监察权归入立法机构中。早在20多年前,民进党籍民代叶菊兰就讥讽“监察院”是“苍蝇院”“盲肠院”。在陈水扁执政时期,“监察院”一度停摆三年。即便近期提名了11位“监委”的蔡英文,也重申了废除“监察院”的态度。

 

“监察院”存废之争吵了几十年没有结论,关键在于这一机构是由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所保障,因此除非修“宪”,否则就必须维持下去,这与之前当局“蒙藏委员会”说废就废完全不同。但问题在于,在岛内蓝绿对立、民意分裂的情况下,修“宪”谈何容易。

 

变成“残害忠良院”

 

那么,这十几年“监察院”的表现如何?从理论上说,“监委”手中拥有弹劾失职公务员与纠正行政机关两大权力,但在实际操作中陷入了“位高权不重”的尴尬境地。2013年,“监察院”两次弹劾涉嫌“关说(闽南语说情之意)”的基隆市长,竟然都没有通过。

 

正如上观新闻之前所说,“监察院”理论上可以行使弹劾权、纠举权及审计权。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弹劾权已经由立法机构甚或岛内民众公投机制所承担,纠举权由则由民意代表与司法机构承担,而审计权设置在行政机构之下,专设了“主计长”一职。“监察院”宛如一只没有牙齿的老虎,即使认真负责地做事,也不过对失职的公务员吼两声,做不出具体的惩罚措施。

 

此外,这些年来“监委”们的表现也有好有坏。有的“监委”为民请命,敢斗“大老虎”,有的“监委”当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碌碌无为,也有的“监委”滥用调查权,大量约谈官员,甚至做出调查报告推测李登辉是日本人的私生子。

 

难怪新党籍“监察院”前负责人王建煊在卸任前,形容“监察院”是“残害忠良院”。他说,权力使人发疯,有些形象还不错的“监委”,刚进“监察院”中规中矩,不到半年就有发疯现象。

 

台湾《联合报》直言,在当前台湾当局架构下,“监委”只有一个检验关卡,就是地区领导人提名、立法机构同意。之后“监委”可以不受任何机关监督制衡。虽然规定“监委”若有失职或违法,可由“监委”制衡,但在官官相护之下,“监委”的退场机制形同虚设,除非有人犯下滔天大错,否则“监委”在6年保障任期内几乎无人可管。

 

那么问题就来了,一方面“监委”是只“纸老虎”,另一方面,对“监委”难以开展有效监管,这也给一些人废“监察院”提供了口实。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话又说回来,既然目前民进党没有能力废掉“监察院”,索性就利用在立法机构的优势,安排自家人入驻其中,至少可以做到蓝绿平衡,避免“监察院”出现“办绿不办蓝”状况。

 

此番蔡英文提名11位“监委”,缘于2014年7月立法机构拦下了马英九提名的11位“监委”,这些“监委”将完成剩下任期到2020年7月31日。而“马缺蔡提”的结果就是院内18位“监委”是马英九提名,11位由蔡英文提名,未来“监察院”将出现“蓝绿共治”的局面。

 

这样就距离“监察院”超脱蓝绿政治的理想状态将越来越远。国民党人钱復曾说过,他1999年到“监察院”工作就不介入任何政党政治。这种状态恐怕不会再有。

 

目前看来,通过让支持废院的人士担任“监委”,民进党当局至少有三大目的:第一是酬庸。和安排绿营人士出任公营企业老总是一个道理,“监委”事儿不多但可以享受首长级待遇,每月薪水20多万新台币,有车、有秘书、无人能管,一干就是6年。

 

第二是贬抑,民进党这二三十年来不断贬抑“监察院”的存在价值,不时提出难孚众望甚至“打着红旗反红旗”的人选出任“监委”,就是让“监察院”的功能不断萎弱、声誉下降。

 

这样就有了第三个目的,那些想要急着废“监察院”的人,很多是幻想“台独”而打算更改台湾当局现行体制,而废现行体制可以从废“五权”入手,而废“五权”就从最是鸡肋的监察权开始,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由此可见,“监察院”该不该废除本不是情绪化的议题,更多成了支持“台独”与反对“台独”之争。

栏目主编:洪俊杰 文字编辑:洪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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