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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铁扒门”女教师最终被罚款2000元,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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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封寿炎 2018-01-10 22:44
摘要:要培育人们遵守规则的意识,使人们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就要维护规则的严肃性,使遵守规则者获益,挑战规则者付出代价。

倍受关注的“高铁扒门”事件有了最终处罚结果。经铁路警方调查取证认定,1月5日16时44分, G1747次列车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女)以等丈夫为由,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关闭,不听劝阻,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罗某的行为涉嫌“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扰乱了铁路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7条规定,依据该条例第95条规定,公安机关责令罗某认错改正,对罗某处以2000元罚款。

 

“高铁扒门”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之后,作为旁观者的网友都感到着急和愤怒,几乎是众口一词地指责这位当事人。反而是当事人内心十分强大,面对汹涌舆情,一度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辩护,反问“我这样做有错吗?” 直到公安部门作出处罚决定之后,罗某才到合肥站派出所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当事人的认知和公众形成的共识之间,为何形成如此强烈的反差?因为公众站在法规和规则的角度去评判,当然认为当事人的错误不言而喻。当事人则站在自我的角度看问题,她觉得自己可以拿出一大堆理由,“我觉得动车在一个站就停10分钟,我还剩2分钟,我为什么就不能上车呢?只要我老公10秒内能下来,就没事了,我当时是不是只能让我老公下来?我这样做有错吗?”在这堆“合情合理”的理由面前,她可能认为法规和规则都应该为她改写。

 

当事人罗某的教师身份被频繁提及,人们担心如此素质的教师会“误人子弟”。事实上,从这位女教师的言行确实可以看出,现实中规则意识的教育有多么缺乏。她恐怕无力给学生正确的规则意识教育,连她自己都缺乏规则意识教育。
   

为了保障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公共生活的顺利开展,任何一个国家、社会都必须具备一系列的行为规范,社会成员的行动必须遵循这些行为规范。这既是社会生活中最浅显的道理,也是现代公民应该具备的最起码的共识。可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像罗某那么极端,但本质上属于挑战规则的现象普遍存在。在机场里,有些乘客迟迟不登机,阻碍飞机的正常起飞;有些乘客因为航班晚点或者取消,就对机场工作人员大打出手。在公路上,有些人对红绿灯熟视无睹,乱闯马路;有些司机喜欢随意抢占车道,变道超车。在日常生活中,各种各样奉行潜规则、挑战正式规则的行为更是不胜枚举。这些现象跟“高铁扒门”的性质其实是相同的,而这些人都会找出一大堆理由,为自己挑战规则、违反规则的行为找到合理化解释,甚至认为规则反而是错误的。

 

规则之所以常常被挑战,这跟在某些情况下,不守规则成本太低、收益太高也大有关系。耐人寻味的是,在“高铁扒门”发生的当时,这位“大闹天宫”的当事人并没有受到强有力的制裁。无论是安保人员、乘务员还是乘警,都主要采取了劝导的方式,并没有采用强制手段将其带离高铁车厢,这也是让其扒门得逞的重要原因。尤其是经过这一番胡闹之后,罗某一家三口最终全部顺利登车。对于他们来说,这简直无异于一个“大团圆”式的皆大欢喜的结局。事件发生到现在已经五天之久,试想,如果没有乘客在现场拍摄视频留下证据,或者乘客没有把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或者视频在网络上没有引发舆情,这任何一个假设成立的话,罗某都很有可能不受任何追责。

 

要培育人们遵守规则的意识,使人们养成遵守规则的习惯,就要维护规则的严肃性,使遵守规则者获益,挑战规则者付出代价。在罗某“扒门”的当时,执法人员就应该严格执法,严肃追责,而不必等到视频上网,形成舆论压力之后才亡羊补牢。同样,只有现实生活中每一位挑战规则者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而不是获得收益;每一位遵守规则者都可以获得收益,而不是付出代价,正面的激励机制才能建立起来,规则意识才能深入人心,遵守规则才能蔚然成风。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苏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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