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同时回应社会对于学生考证、培训的热点问题,上海今日出台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一标准两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师资、教育教学、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加强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竞赛活动的管理。
此次发布的“一标准两办法”包括:《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通过相关制度,对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许可登记、招生管理、学杂费管理等做细化规定,探索信息公开和信用分级监管,将有利于规范和改变教育培训市场的乱象。其中,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及学科延伸类培训的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是重点整治的对象。
同时,市教委还公布了各区教育局投诉举报电话,对违规办赛的培训机构,欢迎社会监督,并承诺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