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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民办教育及培训机构办法,促进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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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孟群舒 2017-11-27 19:14
摘要: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本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民办教育新法律新政策,促进本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等事项。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今天(27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本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研究贯彻落实国家民办教育新法律新政策,促进本市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等事项。

 

当前,上海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要求,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是构筑上海科创中心“四梁八柱”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技术研发与转化、培育发展创新型企业、推进产业创新发展的关键举措。《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十三五”期间,上海要培育形成一批创新需求明、服务能力强、管理体制新、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功能型平台,建立新型科研组织、投入和考核机制,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功能、开放性的功能型平台体系,集聚和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为形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基本框架提供支撑。《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功能型平台基本功能和布局、管理运行机制、投入考核模式、组织保障等。

 

会议原则同意《实施意见》并指出,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要突出政府引导、突出开放协同、突出市场化运作、突出一台一策,积极探索产学研合作新模式。要立足于产业发展,立足于创新体系和转化体系对接,通过组建一批功能型平台,为全市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构建基本骨架和节点,衔接产业链与创新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创新型企业。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探索合同式管理、机构式资助、市区协同支持,建立符合创新规律、以质量绩效为导向的财政科研经费投入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运作效率。

 

为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及一系列配套政策,本市起草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任务分工方案》《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着眼构建培训市场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制订了《上海市民办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上海市非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上海市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办法》,重在支持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强化培训机构管理。

 

会议原则同意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及相关文件。会议指出,民办教育是上海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和教育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上海要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扶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要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要细化落实非营利性与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要继续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并及时评估完善政策,促进本市培训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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