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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防止和反对分散主义——十九大报告的这个提法,针对的是一个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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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赵刚印(上海市委党校教授 ) 2017-12-04 06:06
摘要:反对分散主义,我们党一以贯之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即坚决防止和反对党内的分散主义。“分散主义”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损害党中央权威,危害极大。中国共产党党内分散主义产生于革命战争年代,今天在党内依然不同程度存在。相应的,我们党反对分散主义也是一以贯之的,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对分散主义这种“痼疾”,我们党始终保持着高度警惕,时刻提醒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民主革命时期,分散主义在党内的滋生有其特定环境——由于长期处于战争年代,各根据地因受敌人的包围、分割,党的整个组织网络一直处于被分割状态,被迫各自独立活动,无论是党的组织体系还是军队系统,都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组织网络。这一客观条件使得各地党政领导机关有比较大的自主权,党内程度不同的存在分散主义、地方主义的倾向,号令不一、各自为政等现象经常出现。

 

针对这一情况,毛泽东非常重视党的高度集中统一问题,他说:“共产党不但要民主,尤其要集中。”认为共产党没有民主不行,但没有集中更不行。没有集中,就没有统一的认识,统一的政策,统一的计划,统一的指挥,统一和行动,革命和建设任务就不可能完成。为了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毛泽东提出:要注意克服分散主义、山头主义,加强党委领导,改变长期固定的“分片包干”、“各自为政”的领导方法。

 

对于“分散主义”,我们党力图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调党纪加以克服。1941年年2月2日,中央发出指示,规定凡有全国意义的通电、宣言和对内指示,必须事先请示中央,同年7月1日,中央发布《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着重反对分散主义,1942年9月1日中央又发出《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统一工作步调,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1948年解放战争转入战略反攻,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实行高度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时期中央接二连三发出指示,通过完善制度切实反对党内分散主义:1月7日,发出关于建立报告制度的指示,3月又发了补充指示。同年9月又发出关于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的决议。毛泽东于1948年9月20日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总结了建党以来党内实行集体领导的成功经验,对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反对党内分散主义起了重大的推动作用。一系列严格的集中统一党的领导措施,为我们党集中全党之力夺取战争胜利、建立全国政权奠定了基础。

 

新中国成立初期,在领导国家建设过程中,为便于管理地方事务,中央采取了大区制,地方权力相对较大,分散主义的倾向仍然比较突出。毛泽东形象地指出:“各部都各搞各的,中央管不了各部,部长管不了司局长,处长管不了科长,谁也管不了谁,于是王国甚多,八百诸侯”。

 

为改变这一状况,1953年3月10日,中央先后发出关于加强中央人民政府各系统各部门向中央请示报告制度及加强中央对于政府工作领导的决定,提出:为了使政府工作避免脱离党中央领导的危险,今后政府工作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事项,必须经过党中央的批准。在1953年8月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强调:“为了保证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功,必须实行集体领导,反对分散主义,反对主观主义。”并认为不关心和反对集体领导,“是缺乏党性的表现”。

 

1953年12月,毛泽东审阅总路线学习和宣传提纲时,专门加了一段话:“集体领导是我们这一类型的党组织的最高准则,它能防止分散主义,它能防止党内个人野心家的活动,因此必须特别强调和认真实行党组织的集体领导制度,而决不可以不适当地过分地去强调任何个人的英雄作用。”

 

鉴于党内部分干部甚至某些高级干部对于党的团结的重要性、集体领导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一致通过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要求全党高级干部应遵守五项规定,其中的第二项规定即“党的团结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的原则,因此必须坚决反对分散主义和个人主义……反对不适当过分强调个人的作用,反对骄傲情绪和个人崇拜。”1955年3月,毛泽东再次强调:“中央和各级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继续反对个人独裁和分散主义两种偏向。

 

新中国成立初期一系列反对党内分散主义偏向的斗争成效明显,以致于1956年9月16日邓小平在在党的八大报告中,乐观地认为:“一九五四年二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更从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彻底地摧毁了这种分散主义的错误。从那时以来,分散主义的偏向,就只在个别的范围内还有它的残余了”。

 

事实上消除分散主义这一“痼疾”远非这么容易,分散主义的问题在党内仍然大量存在,时不时有所抬头。1962年召开的“七千人大会”再次对党内存在的分散主义进行了严肃批评,提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集中统一,反对分散主义”的要求。邓小平在“七千人大会”报告起草委员会会议发言中指出:“反分散主义是向全党提问题,一定要这样抓。下面只看到小天地,这不怪他们。我们要用正确的思想去引导他们。要在群众中树立全局观点、整体观点”。

 

“七千人大会”列举了当时党内分散主义的种种表现:一是对党中央闹独立性,对人民群众、对下级独断专行,压制民主;二是只顾局部利益,不顾整体利益,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不坚决执行中央的统一政策,不严格执行国家的统一计划。1963年3月1日,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 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提出“在运动的各个阶段,都必须注意反对分散主义(特别是本位主义)和官僚主义”,认为“分散主义和官僚主义是造成制度混乱、浪费国家资财的重要原因,是滋长投机倒把、贪污盗窃的温床”。

 

“分散”和“集中”是一对矛盾,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内反对党内分散主义,是必要的,但也出现了一系列偏差,出现了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后来,邓小平曾经对此做过反思:“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过分强调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过去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过几次权,但每次都没有涉及到党同政府、经济组织、群众团体等等之间如何划分职权范围的问题。我不是说不要强调党的集中统一,不是说任何情况下强调集中统一都不对,也不是说不要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问题都在于“过分”,而且对什么是分散主义、闹独立性也没有搞得很清楚”。邓小平认为,之所以出现这些偏差,“同我国历史上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有关,也同共产国际时期实行的各国党的工作中领导者个人高度集权的传统有关”。

 

改革开放以来,如何既保证中央权威、又发挥地方积极性,也一直为党的领导人所关注,其间我们党多次提出切实反对党内分散主义的问题。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更明确强调:“必须反对和防止分散主义……任何部门、任何下级组织和党员,对党的决定采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公开地或者变相地进行抵制,以至擅自推翻,都是严重违反党纪的行为。”

 

如何有效克服分散主义痼疾?邓小平提出,为了保证改革按照既定的目标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避免出现混乱现象,一定要“树立中央的权威”,中央说话一定要算数、管用,“党中央、国务院没有权威,局势就控制不住”。在1988年到1989年间,邓小平多次强调“党中央的权威必须加强”,不能“各行其是”、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

 

1988年9月他明确提出了“中央要有权威”的重要思想,邓小平说:“改革要成功,就必须有领导有秩序地进行。没有这一条,就是乱哄哄,各行其是,怎么行呢?不能搞‘你有政策我有对策’,不能搞违背中央政策的‘对策’”。邓小平说:“这一切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就办不到。各顾各,相互打架,相互拆台,统一不起来。谁能统一?中央!……我们要定一个方针,就是要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深化改革。”中央确定的各项措施各地要坚决执行,“不但要迅速,而且要很有力,否则就治理不下来。”

 

江泽民同志进一步将党内分散主义的滋生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党内纪律松弛联系起来,他说:“市场经济活动存在的弱点及其带来的消极影响,反映到人们的思想意识和人与人关系上来,容易诱发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利己主义”。江泽民在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党内纪律松弛助长了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突出的表现即“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在1995年9月28日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式讲话中,江泽民对党内分散主义的产生再次进行了深入分析,他说:“改革开放以来,实行权力下放,地方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有力地推动了改革和发展……但在这个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有的地方和部门过多地考虑本地区、本部门的局部利益,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不力,甚至出现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应当由中央集中的则集中不够,某些方面存在过于分散的现象”。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加强中央的统一领导,维护中央权威”。

 

胡锦涛同志也曾经深刻剖析过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随心所欲、自搞一套,不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突出问题,认为这些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全局利益,而且侵犯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他提出:“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今天,分散主义的危害仍然不容小觑。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在多个场合都特别强调,我们必须切实反对党内分散主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再次明确规定:“全党必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可以说,反对和克服分散主义,是当前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全面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否则,“党的领导”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文字编辑:王多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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