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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破获特大新型诈骗:炒股式网上虚拟交易商品,先盈利再套牢,涉案金额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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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忻文轲 2017-11-09 10:17
摘要:该诈骗团伙利用类似炒股的方式,招揽投资者在网上进行虚拟商品交易,先让其盈利尝到甜头,等投资者追加投资时再将套牢。

日前,上海警方历经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了一涉案资金达1500余万元的特大网络诈骗团伙,成功抓获赵某、徐某、韩某等违法犯罪嫌疑人,捣毁犯罪窝点3处,缴获涉案电脑100余台及大量账本。

 

据警方介绍,该诈骗团伙利用类似炒股的方式,招揽投资者在网上进行虚拟商品交易,先让其盈利尝到甜头,等投资者追加投资时再将套牢。

 

客服“悉心”来指导 先赚后赔有猫腻

 

2017年8月19日,市民李某向金山公安分局报案,称其7月份经一位QQ好友介绍,安装了一款商品交易平台软件。在该“平台客服”的指导下,经历了数次小额投资交易盈利后,其加大了投资金额,却随即出现了买入商品连续跌停(参照股票交易模式,跌幅达10%即为跌停)的情况,交易商品无法卖出,共计损失人民币18万元。李某认为上当受骗,遂报案。

 

接报后,金山警方随即组织警力开展初查工作。经初步调查,民警发现该平台是一家提供商品网上交易服务的网络平台,平台与多家公司签订会员协议,由会员公司在该平台上进行商品网络交易。而李某所提及的“平台客服”,实际隶属于一家会员单位——南京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李某描述,该会员单位客服先期指导的操作让客户确实盈利了,但是当投资者追加投资额度后却接连跌停,损失惨重。鉴于此犯罪手法较为新颖、诱惑性强,金山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刑侦总队、网安总队等部门的指导下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专案组经缜密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园区内,涉案平台客服人员属于两家公司,但两家公司共同运营,组织架构、运营模式基本相同,核心成员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掌握的公司活动范围,专案组派出调查小组赴南京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基本厘清了团伙层级脉络分为老板、经理、组长和业务员四级,“老板级”核心成员为赵某、徐某、韩某。

 

在摸清该团伙组织架构、锁定其活动轨迹后, 10月12日,在南京警方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兵分三路抓获赵某、徐某、韩某等犯罪嫌疑人,同时在现场缴获涉案电脑100余台及大量账本。

 

高买低卖操控盘 拉高出货赚利润

 

据徐某交代,2016年11月份左右,其以前的同事赵某找他商议一起合开网络公司,徐便提供了其父亲名下的某商务公司。之后,二人以该公司名义与“交易平台”签订合同,成为该平台的会员单位,代理四支红酒商品交易,并成为这四支红酒商品的唯一庄家,足以控盘。

 

随后,二人招录业务员进行培训,传授话术,诱骗客户投资。当客户注册成功后,业务员便指导客户进行实盘买卖交易,采取“高买低卖”的办法使客户遭受损失,徐某等人便从中获益。

 

而另外一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韩某与赵某也是曾经的同事。 2017年1月,韩找到了有平台投资理财经验的唐某,由韩某出资在南京开设了一家公司,唐某从之前的理财公司挖来了一个11人的工作团队。韩某将公司挂靠在徐某、赵某的公司名下,招揽客户进行投资。

交易页面截图

 

经查,赵某、徐某、韩某等人拿到在“交易平台”上交易商品的许可证后,利用自己的账户以自买自卖的方式将红酒价格炒到原价格的8倍左右,然后让业务员拉客户进来买高价产品,随后再将手上的产品在不影响控盘的情况下尽可能卖出,这样就获得8倍以上的盈利。

 

而产品卖出后,由于没有庄家的介入,价格很快就会下跌,一些客户就会止损,然后公司又接回来,如此反复操作盈利。虽然和“交易平台”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禁止控盘操作,但是在巨额利益诱惑下,赵某、徐某、韩某等人还是走向了犯罪的深渊。

 

目前,赵某、徐某、韩某等4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投资有风险,在进行类似投资行为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防止落入他人“控盘”圈套。

 

文字编辑:简工博 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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