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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反腐看点:“前腐后继”是因为职位高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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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木石 2017-10-30 16:01
摘要:除党政“一把手”之外,公安、交通等领域,因权力、资源的相对密集,也容易出现干部“前腐后继”的现象。

10月26日,安徽省滁州市原市委书记江山滥用职权、受贿案二审宣判。安徽芜湖中院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江山有期徒刑12年。

 

作为一名前厅级官员,并不能归于“老虎”行列,但江山的引人注目之处在于,他是滁州接连落马的第二位书记。他的前任,是在安徽省政协副主席任上落马的韩先聪。

 

随着反腐力度持续加大,一地一职几位官员先后腐败被查的消息并非鲜见,例如云南昆明接连3任市委书记高劲松、仇和、张田欣被查, 河南省交通厅16年间4名厅长先后落马,被称为“前腐后继”的犯罪现象。

 

人们不禁要追问,这种现象为何会产生?又该如何禁绝?

 

 

汲取“前腐”的“经验教训”

 

打掉“老虎”令人拍手称快,但在当时的滁州,面对两任市委书记落马的政坛“地震”,很多人在震惊之余,也在担心滁州未来的发展。

 

2014年4月11日,滁州市委书记江山因严重违纪被立案;同年7月12日,前任滁州市委书记、时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的韩先聪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涉案的还包括滁州当地两名厅级干部。

 

敏锐注意到这种心理之后,当地迅速稳定队伍、稳定人心、稳定预期,帮助广大干部卸下精神上的包袱,解开思想上的疙瘩。事实上,这种接力腐败,带给当地政坛的冲击无疑于地震,“灾后重建”的任务绝非一日之功。

 

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几任主要领导因贪腐相继落马,这种现象被人们戏称之为“前腐后继”。这一现象在十八大后尤为突出,多地曾经发生过同职位官员接连落马现象,且涉及数个领域,而市委书记一职也被网民戏称为“第一高危岗位”。

 

令人印象非常深刻的一例便是昆明三任书记——仇和、张田欣、高劲松,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全都落马。同是省会城市的太原,也曾出现三任书记先后落马的景象:侯伍杰、申维辰、陈川平都先后被查。在河南三门峡,连子恒、杨树平、赵海燕三任市委书记,两年内接连落马。

 

2016年12月5日,广东省纪委对外通报,广东省茂名市委原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梁毅民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梁毅民是茂名市落马的第三个市委书记,在梁毅民之前,已有周镇国、罗荫国相继落马并已经被判刑。

 

除党政“一把手”之外,公安、交通等领域,因权力、资源的相对密集,也容易出现干部“前腐后继”的现象,公安局长、国土局长、交通厅长也被归纳为“高危职位”。山西太原前后三任公安局长苏浩、李亚力、柳遂记,2008年4月到2014年8月,六年多期间,三人接力落马。若追溯更远,河南省交通厅13年里四任厅长先后落马,也曾是备受关注的热议话题。

 

尤其值得思考的是,后继者往往比前任更加贪贿。如河南省交通厅4名厅长,曾锦城收受贿赂不足40万,继任者张昆桐受贿100余万元,第三任石发亮受贿近2000万,而第四任董永安则受贿达2500万元。

 

按理说,“前车之覆”是“后车之鉴”,可仍有很多领导干部视千年古训为儿戏,不仅没有“人病我防”,从中汲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相互交叉感染,像接力比赛般地站到了被告席上。

 

至一些“后继”者在“前腐”伏法之后,学到的不是“人病我防”“防微杜渐”,而是充分汲取“前腐”的“经验教训”,贪腐手段更加隐憋、狡猾。

 

原因何在?一种普遍的判断是,做官是一种高风险职业、有些岗位风险尤其高,但将贪腐归因于外部因素,并不是真正的答案。

 

 

 

“信仰迷茫、精神迷失”

 

从多名贪腐官员的落马轨迹来分析,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腐败产生的主观原因,是一些领导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出现了严重的扭曲,导致个人欲望的膨胀,走向腐败邪路。精神腐朽是权力腐败的总根源。

 

习总书记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干部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茫、精神迷失。”

 

一切腐败行为都是从精神腐败开始的,理想信念教育必不可缺。领导干部坚定政治立场、砥砺党性修养、常怀为民之心、恪守律己之责,就一定能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考验。当每一个党员干部身上的党性真正挺起来,硬起来,对腐败病毒的免疫力、对腐败侵袭的抵抗力增强了,才能真正走出“前腐后继”怪圈。

 

如果是要看病要找病根,就要顺藤摸瓜挖出病变的根源。不少教训深刻表明,反腐必须抓住权力过分集中这个病根,不对权力加以严厉制约和监督,必定会给腐败留下豁口。反腐要重点防治,权责清单与权力架构上也要同步廓清,以压减权力的灰色运作空间,也将其更好地收束到笼子里。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推进、党内法规的不断完善,篱笆将会越扎越紧。

 

反腐也该以畸形的“圈子”为切入点,拔出萝卜带出泥,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也要防止其抱团作乱,污染官场生态。昆明三任书记落马的背后,据分析均与曾任云南省委书记的白恩培关系密切,一个“官商结合的朋友圈”在影响着云南官场。因此,一地官场是否能风清气正,取决于能否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

 

受贿与行贿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在打击官员受贿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行贿者的制裁。现阶段对行贿犯罪处理较轻,往往造成权力密集型、资金密集型或资源密集型岗位的领导干部“前腐后继”。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有些地方向几任厅局长行贿的,竟是同一拨人。

 

华东政法大学教师李振林认为,推进贿赂犯罪治理的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贿赂犯罪的根源在于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的缺失。反腐败不能仅倚重于刑法,一切刑事打击的作用都是事后性的,事前的预防才是治本之策。

 

正如一位廉政专家所说,遏止官员“前腐后继”,我们已不缺制度和法律,缺的是动真来硬的执行力。当务之急,除了见一个、查一个之外,更要反思、封堵制度上的漏洞,从源头上根除“病灶”,净化“一把手”的权力生态,让“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如此,“前腐后继”才会少之又少。

文字编辑:陈琼珂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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