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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斑马线闯红灯,四辆车未礼让同时受罚?真相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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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宋慧 2017-10-23 19:25
摘要:没有红绿灯的地方,司机让你;有红绿灯的地方,请你耐心等待;礼让,绝对不是纵容闯红灯!

近日,流传一张照片,图上显示山东青岛某路口,一位行人在斑马线上往前迈了一步,4辆车因未礼让行人而受罚。见此图片,不少网友为几位司机“喊冤”。

网传图片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查证后发现,网传消息不实。

事情的起因是9月底一位青岛网友发的一张图片,称亲友收到一个违章处罚,处罚理由是没有避让行人。网友称,当时机动车道是绿灯,人行道是红灯,绿灯时四辆车子刚起步,图左侧那位女士一脚迈入了人行道,图中标注1、2、3、4的四辆车全部违章,罚款50扣3分。

这张图片在朋友圈被大量转发。有网友质疑:“人行道红灯也得礼让?不合理吧,人行道绿灯,行人走,人行道红灯,礼让行人走,那车什么时候走?”还有网友表示:“我也是这样被罚的,我一开始让了,然后准备开走,那人又试图过马路,那时候再让就赶不上了。果然,被拍了,50块钱3分,不公平啊。”有网友指出了其中的疑点:“本人自认车技一般,平时上路战战兢兢目视前方。如果我处于2、3、4(号车)的位置,在绿灯情况下我根本不会注意到那位伸腿的行人,毕竟我没有开出租车的天赋。”

对此,青岛崂山警方核实后给予了回应:第一,照片中的这个路口没有信号灯,不存在“行人闯红灯”情节。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所以,交警处罚1号车并无不当。第三,“2、3和4号车受罚”说法不实。此道路为南北向通行,应该是第一辆车最先看到行人,应率先避让。2号车、3号车和4号车因视线被挡,所以未被处罚。

警方回应

 

可见,网传消息歪曲真相,有恶意造谣之嫌。

【网友评论】

@乔家有女乔小花:我国香港台湾还有国外的一些地方早都这样了,只要行人在过马路车子老远就会减速甚至停下来,为什么我们有这样的规定好多人就愤怒了?为什么?自己好好想想吧!

@梦noya:拜托,有没有看新闻?新交规十月一号之后考驾照就会把礼让行人加进去,这是国家规定的。

@高贵的是的我我2013:希望电子眼到处都是,每次过学校门前马路,一些私家车过得飞快,靠近的车道有车停下,旁边车道还飞快过车,得探头探脑过马路,停下的车也等得不耐烦了。

@双木与夕:那些没信号灯的斑马线,很多车看到行人要过马路就加速过斑马线,我以前一直以为要人让车,要等车全走完了才能过,考了驾照才知道原来是要车让人。现在车流量那么大,红绿灯路口远点的斑马线,那真的是一直都有车,一直……

@沐头人_沐头人:我们这边有路段无红绿灯信号,行人三两个陆陆续续过马路,走不完的感觉,现在开车真难。

 

(本文由郑子愚协助校对)

文字编辑:陶健 图片编辑:曹立媛 编辑邮箱:shwlpy@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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