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广州、浙江、江西等地由于接到监管层通知,消费贷检查开展得如火如荼。但消费贷混入房市,早已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而且由于其自身的特点,监管起来难度很大。
众所周知,所谓消费贷,就是帮助普通民众日常生活的各类消费支出,包括教育、旅游、房屋装修、买车买手机等。随着房地产市场调控越来越严,一些城市提高了首付和二套的比例,一些缺少资金的购房者就打起了消费贷的主意。虽然监管部门一直强调消费贷禁止用于购买房产,不少银行也在贷款条约中明确写明,但在实际操作中,一直有不少问题。
从银行角度来说,理论上作为发放消费贷款方,银行理应尽到审查责任,比如贷前向客户来了解用途、贷后检查资金流向,但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成本,因为整个流程中既需要信贷员仔细核查,还需要客户积极配合,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往往不会那么仔细。“况且,各家竞争如此激烈,你这里流程麻烦,借贷者自然会去别处借。”一位银行信贷经理无奈地说。
这位经理指出,目前办理按揭贷款查阅个人征信时,如果发现有消费贷没还清,是很难办理下来贷款的。但实际上,想要绕过这个环节还是有不少办法。
从借贷者角度来看,这些办法其实就是各种可钻的漏洞。一位房产中介举例道:“我办理了一笔贷款,直接现金取出,花到哪里去银行怎么查?”他接着拿另一种操作办法举例,如果购房需要按揭贷款,那就可以先找人借钱去付首付,然后再办理消费贷,用消费贷去还这笔钱,这样的操作同样难以追查资金去向。
至于一些银行采取的索要消费证明的办法,更有可以操作的漏洞,不少中介都可以提供消费凭证。况且,每家每户都有别的消费凭证可以冲抵。而现在新的管理办法,对30万元以上的消费贷采取受托支付形式,就是把钱打到用途相关的账户,比如装修的贷款就直接打到装修公司的账户,旅游的贷款直接进入旅行社账户。但明眼人也能看出,虽然相对麻烦些,但借贷者也可以与商家串通进行贷款。
此外,另外一个需要重视的问题是,消费贷市场并不是只有银行一家独大。目前除了银行对消费贷的资金流向监管存在盲区外,其实很多消费贷都是由互联网金融公司发出,或者一些小额分散性质的非持牌金融机构在发放。这些还没理清的消费贷,又如何监管呢?
实际上,不少人应该还记得首付贷这种金融产品。当年,当购房者首付款不足时,金融机构可以光明正大地以信用贷款的形式将首付不足部分借贷给购房者,从中收取利息。在严厉打击后,首付贷消失了,之后消费贷接过了它的功能。又有谁能保证,在这轮严厉监管之下,新的“接力者”不会出现呢?
所以,想要阻止消费贷进入房市,绝不是一纸文件就能立即解决的,也不是勒令银行自查整改就能彻底杜绝的。一句话,监管层要出台更细致规范、行之有效的规定,并常态化地督促银行们真正执行。
不过至少,方向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