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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要加孩子为好友、如何防沉迷?老外爹妈也操心!少儿网络保护,中国可以学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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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曹建峰 2017-09-23 06:32
摘要:一些国家和地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实践,可资借鉴。

一半以上孩子首次“触网”在10岁前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极大地改变了人们工作、学习、娱乐、交流的方式。网络世界被称为“第五空间”。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网络世界更是好处和风险并存。《第八次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显示,自2011年以来,我国未成年人互联网接触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而且触网年龄呈低龄化趋势,56.4%的未成年人首次接触网络是在10岁以前,互联网继续向低龄人群渗透。

 

被称为“网络原住民”的90后、00后乃至10后中的许多人,从一出生就开始接触网络,网络和数字媒体的使用与他们的成长息息相关。一方面,网络为他们提供了新的思考、互动、学习和社交方式,他们的成长越来越离不开网络。另一方面,网络世界中的色情、暴力、欺凌、欺诈等负面信息,依然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在此背景下,全世界都非常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如何应对未成年人在网络虚拟世界中面临的威胁,如何在网络环境中有效地保护未成年人,成为世界各国的重要议题。

 

在这一进程中,一些国家和地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实践,可资借鉴。

 

专门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网上安全

 

美国、欧盟等很早就开始探索建立儿童网络保护法律制度,重点避免儿童接触到不适宜的网络内容,同时加强对儿童网络隐私的保护。

 

美国借助《儿童在线隐私保护法》(COPPA)以及《儿童互联网保护法》(CIPA)等法律,建立起了相对完善的儿童网络保护法律制度。欧盟先后出台了《保护未成年人和人权尊严建议》《儿童色情框架决定》(2004)等法令。此外,英国、日本、韩国、俄罗斯等其他国家也大都制定了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专门立法。

 

避免儿童接触“有害内容”

 

避免儿童接触“有害内容”是各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制度的共同目的,淫秽色情和暴力内容成为打击的重点。

 

日本2008年6月通过的《青少年网络环境整治法》,明确将“诱使犯罪或自杀”“显著刺激性欲”和“显著包含残忍内容”这三种信息,划归“有害信息”的范畴,要求限制未成年人浏览。其他国家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利立法也大都界定了“有害内容”,并要求限制未成年人访问。

 

具体措施包括两种。

 

一是内容过滤措施。欧盟早在1999年就明确提出采取技术措施来规范淫秽色情内容,鼓励从业者提供过滤工具。美国2000年通过的《儿童互联网保护法》确认了过滤措施的正当性。日本则建立了政府部门、企业、行业自律、家庭等全方面参与不良信息过滤的体系。包括:

 

  1. 在内阁府设置青少年不良网络信息对策及环境整顿促进会,作为推动青少年安全安心上网的主管机构;
  2. 企业推出针对未成年人的上网安全套餐,为手机安装过滤软件的同时,还可以设置每天上网时间和访问网页次数的上限,或者限制访问手机的时间;
  3. 日本三大通信运营商在其运营的手机系统中内置家长管理软件,用来过滤有害信息;
  4. 家长作为监护人,需要懂得如何使用过滤软件过滤儿童不宜的内容,并和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交流;
  5. 在民间自律方面,《加强青少年网络环境安全法》还支持民间组织成立“促进过滤机构”,对不良信息过滤软件和过滤服务进行调查研究,对过滤软件和过滤服务进行普及和推广。

 

二是内容分级管理。就是按照内容分级标准,对网络内容进行分级,网络内容提供者根据标准在网页上进行自我标示,由内容接受者自行决定是否接入网站内容的制度。

 

美欧国家的内容分级制度是以行业自律或者行业自治的方式运行的,将内容分级作为网络经营者和使用者自主选择的规制手段,在保障成年人言论自由和未成年人利益两者当中达到平衡。这一思路,与电影分级制度相似,都是将决定权交由接受者选择。国际社会一般通过行业自律来进行内容分级,美国即是典型之一,如互联网内容评级协会(ICRA)。内容分级管理也应用到网络游戏管理中,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通过将游戏等级和适龄性相结合,并用要素对游戏内容加以描述,分级后的网络游戏统一加印分级标识,为父母选择适合的游戏提供了依据。

 

加强父母引导,做好“数字教养”

 

在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父母始终是第一位的管教者和调停者。随着儿童交往场景日益从线下向线上转变,父母对其女子的教养,也不能继续停留在线下模式,而需要加强数字教养,向家庭教养2.0转变。只有父母能够做一个合格的数字家长,做好孩子的数字教养,才可能从源头上避免未成年人不良的上网习惯。这一点,已是国际社会的共识。

 

美国、欧盟等国家的行业组织,在父母引导、数字父母、数字教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比如,美国的非营利机构家庭网上安全机构(Family Online Safety Institute)针对如何做好数字父母,加强对儿童的数字教养,提出了“七条指引”:

 

第一,与子女沟通。要心平气和,尽早沟通,经常沟通;要心态开放,有针对性;

第二,父母需要进行自我教育。对于不理解的事物要上网搜索,探索APP、游戏和网站,探索关于如何做好数字教养的建议和资源;

第三,利用好“家长控制”。在操作系统、搜索引擎和游戏中激活安全设置,利用子女手机、平板、游戏机上的家长控制工具,监测子女的网络使用行为及其屏幕使用时间;

第四,制定基本规则。设计家庭安全协议,为孩子使用网络和科技产品设定时间和地点限制;

第五,加好友并关注,但不要追踪。在社交媒体上添加子女为好友,尊重他们的网络空间、不要过度干预,鼓励女子培养良好的数字形象;

第六,探索、共享并庆祝。与女子一起上网、共同探索其网络世界,善于利用新的沟通工具,向孩子学习并乐在其中;

第七,做好数字模范。父母要控制自己的不良上网习惯,知道何时该下线,向子女显示如何在网上协作和创造。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需要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父母等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负担起各自的责任,这才能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上网环境,促进网络对未成年人人生发展的积极影响。

 


(本文首发于上观,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未经授权,谢绝转载。作者为腾讯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栏目主编:刘璐  编辑邮箱:internetobserver@163.com

文字编辑:刘璐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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