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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交管局权威解读:10月1日起驾考确有变化但绝没有网传的那么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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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2017-08-16 12:29
摘要: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证实,新版驾考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更适应实际道路环境,更贴近安全驾驶实际,有的项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调整了考试科目,有的增加了考试点,综合来看,此次修订不是增加考试难度。

日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官方微信号“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发布了一则消息称:“配套驾考改革《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完成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下简称“驾考新规”)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并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根据这份网上流传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2017)》相关规定,驾考新规在场地驾驶技能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中,对操作和评判标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不少网友大呼:“‘史上最严驾考’真的要来了。”事实真的如此吗?

 

今天上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推送了一条对驾考新规的解读,证实了新版驾考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文中同时表示,此次修订,更适应实际道路环境,更贴近安全驾驶实际,有的项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调整了考试科目,有的增加了考试点,综合来看,此次修订不是增加考试难度,因此提醒正在待考或有计划报名的学员,不必着急赶时间节点前参加考试,以免造成“拥堵”。该推送还对新标准中的变化要点做了解读。

 

考核变化要点一:更加突出安全文明意识考核

 

根据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调整相关考试内容: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调整考试内容比例,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知识考题比例,单列文明行车常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调整考试操作,如科目三起步、变更车道、靠边停车、超车项目中增加“回头观察”动作直行通过路口、左右转弯等项目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评判为不合格,从细节动作考核安全文明意识。

 

考核变化要点二:更加契合实际道路交通环境

 

理论考试模拟实景。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增加情景类试题,通过文字或图片、视频等情景形式模拟实际道路交通场景,考核考生对实际道路交通情况认知、判断和处置能力。场地驾驶考试突出实用性。在保障安全驾驶的前提下,对科目二倒车入库、桩考、单边桥、直角转弯、连续障碍等项目中,允许适度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进行驾驶操作。对中途停车的,由考试不合格调整为“每次扣5分”。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强调安全文明操作。如掉头项目增加减速或停车以及开启转向灯等要求,在通过路口项目增加“改变方向提前开启转向灯”等操作和扣分要求,突出实际道路驾驶需要,培养考生良好驾驶习惯。

 

考核变化要点三:更加方便群众考试领证

 

优化调整考试组织。小型车:调整科目三夜间考试方式,采用模拟夜间灯光考试形式进行。大型车:对科目二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对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的,白天考试成绩保留。

 

 

主要变化内容

 

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科目一考试题型与比例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试题内容比例

 

 

科目二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小型车考试内容“夜间行驶”修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汽车类驾驶证考试全部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大型车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科目二考试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大车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操作和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内容来源于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发布)

文字编辑:王闲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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