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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骗己骗中央!这些被点名的地方,为何总是敢耍“假装治污”的花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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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作言 2017-08-04 06:45
摘要:“假装”层出不穷,根本原因在于造假动力大于造假成本。

 

时下的铁腕治污力度可谓前所未有,但一些地方的治污实绩,仍然令人大跌眼镜。近日,第三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部出炉。截至今年6月底,该批次中央环保督察的7个省份共问责4600余人,还开出了超3.6亿元的巨额“环保罚单”,其中多地因为在污染治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遭点名批评。

 

“捷径治污”甚至“假装治污”,形式五花八门,包括不惜增加水洗保洁次数、采取杂物堵塞排污口、设立挡水墙等临时性措施,更有地方胆大妄为地直接编造会议纪要和工作台账。而部分地市空气质量下降,理应为“不合格”的考核结果,亦被堂而皇之评为“良好”或“合格”。这些招数触目惊心,却也屡见不鲜——前两年,还有某地为空气监测仪“戴口罩”这样的新闻。而从目前情况看,这类带有“黑色幽默”性质的事件,远远没有绝迹。

 

即便上面有铁腕,下面照样敢“假装”,原因盖有多种。表面看是工作落实不够到位,部门和地区环保责任不落实。但“掩耳盗铃”还有更深的根子。

 

“假环保”折射了一种扭曲政绩观——一些地方并没有牢固树立和贯彻绿色环保、发展新理念,仍然奉行片面追求政绩的GDP主义至上理论。因为不把环保当回事,个别领导干部一边嘴上反对形式主义、一边以更严重的形式主义糊弄应付。某些因污染获益的企业,似乎也被呵护惯了,对动真碰硬的环保督查执法行动适应不了,也不愿适应。而治污投资成本比起“假装治污”来要大得多,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甚至与“排放大户”们达成默契,你照排你的污染,我照长我的GDP,至于对付上级检查,自然是“合演一台戏”。

 

今天被“假装”的,也不只是治污。曾几何时,数字出官、官出数据已经达到疯狂的地步。2014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辽宁时就严肃指出,“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揭开数据造假的重重迷雾。此后,从脱贫攻坚到影视产业到新经济领域,形形色色的“造假”在各行各业大行其道。有地方官员为政绩不惜造假,也有企业为盈利不惜造假,甚至有猫鼠共谋、击鼓传花的故事,结果把阶段性问题拖延成历史问题,让更大的危机跑到了改革的前头,甚至跌入所谓“转型期陷阱”。

 

“假装”层出不穷,根本原因在于造假动力大于造假成本。这就好比过低的违法成本一定阻挡不住违法冲动。只要通过造假获利的诱惑足够充足,并且造假行为受到的约束相对有限,就必然会滋生各种造假行为,至于政府公信力、企业形象,都可以不管不顾。而要杜绝“假装”,自然需要从“抬高成本”上入手,并通过制度的约束,切断靠假装获益的“利益链”。

 

就“治污”来说,科学治污,要在治官。以环保督查为代表的一系列新制度,已经在向官员扬起达摩克里斯之剑。而这种约束,还可以更细、更严。

 

比如,不妨参照负面清单的做法,按照《刑法》、《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细化追责追查规则,让“假装”治污者无装可假,让“假装”治污者付出超过造假成本的数倍代价,使之一惊、使之一惧,直至以“环境监管失职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优化干部考核方式,不准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弄虚作假,奖惩并举,真正形成体现发展新理念、突出环保导向的科学政绩观。

 

同时,科学治污,重在企业。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细胞,也是治理污染的责任主体,不能让其置身于社会责任度外。“上下同欲者胜”,在鼓励企业合法经营的同时,在治污问题上,还要紧紧扭住企业这个治污主体不放松、不放手、不放弃,强化意识、细化指标、扎紧篱笆,不断提升其社会道德责任感,让科学治污、自觉治污在环保攻坚的困境中渐渐缔结、凝成共识、开枝散叶。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同志的坚定表达,不仅阐述了一种理念追求,同样应当被视为一条铁律,一种在生态文明视野下必须树立、不可违逆的发展观。而任何一个领域的发展,“造假”都是最不能容忍的大患。虚假治污、假装治污比不治污更可恶,有组织地应付应对检查更是恶劣至极,一旦成为积习,不仅政府公信力荡然无存、政风社风扭曲变异,更可能影响党的执政之基——其实哪个方面的“假装”,不是如此呢?!

 

文字编辑:朱珉迕 图片编辑:邵竞 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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