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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食品”、“日用品”等大类将不能开具发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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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煜 2017-06-30 17:41
摘要:上海市税务局指出,按实际销售内容开具发票并非新规,而是税务局一直在循序渐进推行的规定。

近日,有市民反映,前往超市商场等场所消费后若想开具发票就必须打上所有明细,否则商家将不予开票。“这是有开票新规已经开始执行吗?”

 

为此,解放日报·上观新闻向上海市税务局咨询了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开票规定。上海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实际销售内容开具发票并非新规,而是税务局一直在循序渐进推行的规定,“只是在部分商场推行一段时间后,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的商家多了起来”。

 

所谓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即在“食品”、“办公用品”、“日用品”等原先可开具发票的较笼统的大类项目下需要进一步列出二级明细。“规范开票就是不能按大类开票,也不能开具与实际购买商品不相符的发票。但具体明细到什么程度,税务局允许企业视核算或管理要求而定,并取决于消费者需要。”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例如,一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多个牌子的矿泉水,其开发票时需在食品项下进一步列出矿泉水明细,但可根据企业或者消费者需求列出或不必列出具体矿泉水品牌。

 

记者在走访时发现,目前沪上一些大型商场、综合商业体、大型商超等已开始严格执行开票新规,但一些餐饮连锁企业,例如永和大王等,还未严格执行此项规定。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规定只涉及商场、超市等零售企业,并不涉及餐饮企业,“因为餐饮已属于二级明细”。

 

大型商超世纪联华是已开始严格执行“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的零售企业之一。实施新规一个多月来,由于超市购物明细过多,开具发票时又需手工输入,所以一直存在开票时间过长的问题。“有时一等就得等二十分钟。”有市民指出。不过,在了解企业执行新规时所碰见的困难后,上海市税务局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便于纳税人掌握开票规则及提高开票速度,例如组织培训、接受网上咨询、对特殊困难企业上门辅导等。“欢迎有需要的纳税人联系我们,以共同推进发票规范开具新规,维护消费者权益。”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虽然按实际销售内容开具发票并非新规,但自7月1日起,的确有一项开票新规将要执行。市税务局提醒沪上各类型企业,从7月1日开始,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在发票上开具。“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规定只针对购买方是企业的,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非企业单位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

 

据悉,“按商品和服务编码规范开票”、“购买方为企业的,应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措施均为国家税务总局今年以来推行的开票新规。国税总局为何要进一步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也是税务部门税收管理的重要依据,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并为市场营造一个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笪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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