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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上海改革发展共奋进⑮| 以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理危险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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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李少堂 2017-05-26 11:56
摘要:作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管理处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努力提高法制思维和依法履职的能力,通过实践推进本市危险化学品的依法、精细管理。

现代人类的生活离不开化学,生存发展离不开化学。但化学品在造福人类的同时,因其具有爆炸、燃烧、有毒等特性,在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等环节都具有危险性,因此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控是全人类共同的难题。如何做到安全管理、处理危险化学品,是市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管理处肩上沉重而又光荣的担子。

 

严谨立法,做到有法可依

 

上海这座城市是中国近现代化学工业的发源地,直至今日,化学工业仍是城市的重要支柱产业。但化学品在造福上海这座城市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危险化学品给城市的运行安全、生产安全带来了很高的风险。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2015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公报指出,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关、质量关,并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因此,依法并精细治理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是当前的重大课题和重要工作任务。

 

作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部门,市安全监管局危险化学品管理处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努力提高法制思维和依法履职的能力,通过实践推进本市危险化学品的依法、精细管理。《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也是落实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地方规章。随着上位法的修订和本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出现新情况和新举措的实施,2012年对该《办法》的修订就纳入议事日程。经过处室的多次讨论和局法规处的多次会商,并广泛征求企业、协会等意见后,形成了高达30多次的版本。待相对成熟的版本报市法制办审核后,我们又与法制办就部分具体问题进行了两次专题研究,并再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最终经2016年8月29日市政府第124次常务会议通过,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为本市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提供了强力的法律支撑。

 

创新管理,做到科学务实

 

在局党组的总体决策和坚强领导下,本市危险化学品领域推出了一系列的创新管理工作,如出台三批《上海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设置了目录式清单化的管控模式,对上海不同区域内、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明确了禁止、限制和控制管理措施,在全国范围内属首创地位。制定的每批《目录》都按照法规制定的程序征求企业、行业协会、相关委办局的意见,并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还要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终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出台文件。

 

近期正在推进的危险化学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也是一项创新性举措,目的是建立起危险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落实。在推进过程中,我们也注重将试点工作中形成的成果法律化,现在正在申请险化学品标识二维码的编码规范、车载电子标签的规范、企业生产发货管控和仓储企业管理与政府信息平台的对接数据规范等地方标准,为下一步扩展提供规范化的技术保障。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中规定了大中型危险化学品仓库应与周围公共建筑物、交通干线(公路、铁路、水路)、工矿企业等距离至少保持1000米。因该标准是国家强制标准,有法律效力,但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绝大多数仓储企业都无法满足条件,执行上存在很大困难。

 

面对如此情况,我们没有回避矛盾,没有本位主义,而是本着科学务实的态度,从上海经济运行和城市运行安全的大局角度出发,分阶段、分步骤地有序推进危险化学品仓储企业“筛选比对、定品定量、有序周转的动态定置管理”工作,并委托社会第三方对企业开展动态定置管理的情况进行评估,对经评估符合相关条件的仓储企业出具告知书。企业原许可证到期后凭告知书可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活动,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开业条件和技术要求》国家标准修订后,我们会根据情况再重新实施许可。

 

规范许可,提高行政效能

 

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抓手,按照市审改办和局法规处的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处历经三年,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等业务手册和企业办事指南,并颁布了各项许可的行政审查要素,规范了行政机关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和实体内容,为企业办理各项许可提供了清晰的路径。

 

同时,我们也积极推进有关行政许可的精简下放工作。我处于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使用许可证“二证合一”。对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颁证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一方面,印发《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沪安监危化〔2016〕16号),规定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区域内使用企业颁证工作,全市统一使用市安全生产审批系统进行审批;另一方面,加强对区县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017年,我处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下放工作,首先修订了《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安监危化〔2014〕25号),对带有储存设施和从事仓储经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审批事权由市安全监管局下放至区安全监管局,并对审批流程和实体性审查内容进行了规范,下一步将会各区安全监管局联通开通权限,通过市安全生产审批系统进行审批。

 

党和国家已经做出重大决策,把法治作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作为城市的管理者,必须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依法治市、依法治“安”、依法治“危”,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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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陈敏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题图编辑:朱瓅

(编辑邮箱:jfhuod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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