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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科院:距北京中心城区百公里内,近期可建设五六个“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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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樊江洪 2017-05-22 22:40
摘要:北京市社科院在《区域蓝皮书》中建议,要落实好《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应把建设“微中心”作为集中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补充。“微中心”与中心城区的空间距离宜在40—100公里内,近期宜建设5—6个“微中心”。

    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今天举行2017年《区域蓝皮书》新闻发布暨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研讨会,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蓝皮书主编赵弘研究员说,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微中心”建设,打造若干个承担养老、专业医疗、产业化等特色功能的“微中心”,是集中疏解非首都功能的有益补充。

    2015年4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在这个《规划纲要》中,已经明确提出建设集中承载地和“微中心”、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那么,什么是“微中心”?如何选址?如何规划建设?赵弘认为,“微中心”的选址区域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微中心”与北京中心城要保持合适的空间距离,建议在40—100公里范围内,以满足“微中心”与中心城之间“一小时通勤圈”的需求;二是“微中心”的规模要适中,具有集聚增量资源的可开发利用的空间余量,建议规模面积20—3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控制在20万以内;三是“微中心”的选址区域要具有发达的交通条件,近期能通过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高速公路等与北京中心城区实现便捷的联系,远期最好具备规划建设专用市郊铁路的条件与可行性;四是“微中心”的选址区域要有较好的特色产业基础与发展潜力,且与北京有较紧密的产业联系。建议选择在那些特色产业基础较好,或者已经承接非首都功能疏解重大项目的区域,优先考虑规划建设“微中心”。

    《区域蓝皮书》专门有一篇建设京津冀“微中心”的专题报告。报告指出,东京、伦敦、巴黎等国际大都市都是通过在中心城外围建设“副中心”、“新城”、“卫星城”、“业务核都市”等来实现城市功能的分散化布局。借鉴国际大都市发展经验,北京治理“城市病”也必须跳出北京,站在更大空间范围内,通过非首都功能疏解,实现城市功能的分散布局。“微中心”建设要分阶段、有重点的推进。近期数量不宜过多,建议规划5—6个重点“微中心”集中打造,尽快形成设施完备、特色鲜明、产城融合、专业化发展的非首都功能集中承接地。远期可结合京津冀整体空间格局的优化以及城市群内优势产业链发展的需要,规划建设第二批乃至第三批“微中心”,最终形成以北京为核心、多个区域性中心城市和特色功能的“微中心”共同簇拥下的京津冀大都市圈格局。

    报告建议,在高标准编制“微中心”建设规划、京津冀三地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成立“微中心”建设推进委员会、加快基础与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微中心”综合承载力的同时,要积极探索体制机制与政策创新,健全“微中心”建设保障体系。一是争取国家和三地政府的支持,加大对“微中心”建设用地指标的倾斜,优先满足非首都功能疏解重大项目的用地需求。二是研究制订“加快京津冀区域重点‘微中心’开发建设的意见”,力争从土地、资金、公共服务等多方面,对“微中心”给予相应的政策优惠。比如,对疏解类项目主体给予成本补偿、经营过渡期资金补偿等支持;设立“京津冀区域重点‘微中心’投资建设基金”,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非首都功能疏解类重点项目建设。三是探索建立以“微中心”为基本规划实施单元进行区域统筹的新机制,比如实施“微中心”集中建设区与城乡结合部、旧村改造“一体化”方案,努力实现职住平衡、产城融合。此外,还要积极引入和尝试PPP模式,充分发挥国内知名特色产业投资运营商、综合服务运营商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私营企业等与政府部门进行合作,共同推进“微中心”开发建设。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徐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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