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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栗子】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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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张志萍 麦荣邦 2017-05-25 15:00
摘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九)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

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中央政治局带头开好民主生活会。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或除名。

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


(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

•批评和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坚持“团结——批评——团结”,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决不能把自我批评变成自我表扬、把相互批评变成相互吹捧。

•党员、干部必须严于自我解剖,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认真整改。对待批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搞无原则的纷争。

•批评必须出于公心,不主观武断,不发泄私愤。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和好人主义,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对各种不同意见都必须听取,鼓励下级反映真实情况。

•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带头从谏如流、敢于直言。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


文字编辑:陈晓春、张志萍 漫画作者:麦荣邦

本文内容转自《支部生活》《倡廉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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