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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盗窃比特币再骗贷数万元,湖北男子身犯两罪获刑两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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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若水 2017-05-19 19:05
摘要:普陀区法院曾审理一起涉盗窃比特币的案件,被告人陈某盗窃之后又骗贷,身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比特币是全球通用的加密电子货币。近日,伴随着勒索病毒在全球爆发,黑客以索要比特币作为赎金,受此影响,比特币汇率近期屡创新高,比特币再次成为大家关注焦点。普陀区法院曾审理一起涉盗窃比特币的案件,被告人陈某盗窃之后又骗贷,身犯盗窃罪、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陈某系湖北来沪人员。法院审理查明,陈某通过网络登陆被害人“火币网”账户,修改被害人在该网站注册登记的联系电话、地址、绑定账户等信息后,卖出被害人账户内1.514个比特币,将销售款中的6500元提现至自己银行卡内。

 

之后,陈某在其他网站为自己的账户申请了一笔74000元的贷款,并擅自用被害人在该网站的账户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该笔借款扣除相关费用后剩余69000余元汇至自己银行卡账户内。根据网站规定,该笔借款须分12个月偿还,每月还款6600余元,应还款额共计80000多元。但之后的10个月里,陈某未按时归还借款,而被害人已实际支付还款40000多元。事后,陈某逃往外地老家被抓获,之后被押解回沪刑事拘留。

 

法庭上,火币网出具的客户账户操作情况、账户信息、被害人的邮件截屏,证实被害人的账户通过陈某在湖北省宜昌市某IP地址进行实名认证、修改绑定手机、修改资金密码、设置双重认证,被害人账户注册信息被改为陈某的名字、身份证号码及其银行卡等,被害人火币网账户多次卖出比特币。次日,被害人的火币网账户通过该IP地址提现人民币和修改登录密码,共提现人民币6500元,扣除手续费人民币32.5元,网站实际汇出人民币6467.5元。当地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出具的工作情况,证实该IP地址开户人即陈某。而陈某的父亲也表示,儿子当晚在家中上网。

 

被害网络公司出具的贷款担保成功电脑截屏、陈某账户的登录及操作信息,证实陈某账户让被害人账户为其一笔金额74000元的贷款成功提供担保,之后一周,该笔贷款存入陈某账户,同日该账户分别取款20000元和49587元。被害人表示在登陆查询自己账户时,发现陈某账户申请了一笔74000元的贷款并擅自用其账户为该笔贷款成功提供担保,现贷款人不还款,网站每个月强行从其账户扣款。

 

普陀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被害人网上钱款人民币6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陈某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获得被害网络公司信任,骗取被害单位人民币40251.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两罪并罚。

 

最终,陈某因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项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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