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法治 > 反腐记 > 文章详情
有些官员为何总能幸运地“低价买房”
分享至:
 (5)
 (1)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木石 2017-03-20 18:36
摘要:“以权谋房”,不管打什么幌子,其本质是官商勾结、各取所需,手法再隐蔽,也是赤裸裸的贪腐行为。

文/木石

 

上周四,上海一中法院开庭审理上海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戴海波受贿、隐瞒境外存款案。在检察机关指控的990余万元受贿金额中,有两笔系戴海波十多年前“低于市场价购房”的差额部分,总计超过300万元。

 

不久前,中央巡视组在向一些地方反馈巡视“回头看”情况时就指出,存在领导干部“以权谋房”等问题。低于市场价买房无疑是最为隐蔽的手法之一,表面上看,官员也出资了,用看似合法的形式掩盖了受贿的事实。有的并不亲自露面,而是以亲戚、朋友、同学的名义购房,尔后再通过一番运作,将之过户到自己名下,或者转手出卖获利。

 

其实,“以权谋房”,不管打什么幌子,其本质是官商勾结、各取所需,手法再隐蔽,也是赤裸裸的贪腐行为。

 

“不动”的腐败值得倍加警惕

 

近些年,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各类贪腐形式花样翻新,有人将其简单地总结为“一动不动”。所谓“动”,是指金钱、财物等,而“不动”的代表则是房产。拥有一套住房是很多年轻人的梦想,有的人通过长久的奋斗购买房屋,但在一些官员眼中,获取房屋绝非自住那么简单。

 

虽然形式更为隐蔽,但与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一样,“以权谋房”本质上是不折不扣的贪腐。据分析,“以权谋房”的形式多样,从过去福利分房时期的违规占用、分配,向利用职权收受房产的权房交易转变,有的是直接收受请托方送上的房产,有的是“空手套白狼”转卖“房票”获利,比如在无拆迁购房证明情况下违规购买回迁房,有的是以低折扣和优惠价从开发商手中“购买”房产,还有的违规建设超标住房、违规多占住房等。

 

去年热播的反腐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披露,北京市委副书记吕锡文从企业处低价购买二环高档小区五套房产。吕锡文购买的房产地处北京二环的黄金地段,是由北京市西城区区属的国有企业金融街集团开发的高档住宅小区。吕锡文在担任西城区和北京市领导期间,对这家企业的发展,曾经在工作上给予很多的帮助扶持。金融街集团为了表示感谢,告诉吕锡文可以以内部价格购买一套住房。

 

“她第一次购买完之后,又觉得可以为自己的家人再购买一套,第二套买完之后,觉得可以再要第三套,依然是低价,第三套之后又有第四套、第五套。”中纪委办案人员介绍,其中,在她自己和直系亲属名下的有三套。她买下这三套房的价格和市场价格之间,差价达到两千多万元。

 

上海法院审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也有此类情节。比如,曾任浦东新区副区长的康慧军多次帮助某房产公司获取地块使用权。该房产公司在得到位于浦东世纪大道的一个地块后,以总价119万元的低价向康慧军出售了位于浦明路的一套面积144平方米的高品质房。2006年,康慧军换购了位于浦城路的一套面积达300多平方米的房子。据评估,该处房产当时市价为每平方米3.5万余元,康慧军在换购中获489万余元差价。

 

再比如,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原副局长陶校兴曾借用儿子的名义,收受价值638万元的1000平方米商铺。另一位被戏称为“土地爷”的胡俊,为中凯置业公司提供便利,得以用远低于市场均值的价格,先后用大学同学名义购得两套住房,总面积近300平米,仅差价他就获利201万元。

 

 

官员财产登记亟需补上制度漏洞

 

近年来,一些官员收受房产问题令人瞠目,动辄拥有几十套房的“房叔”官员也屡有曝光。中央巡视组在“回头看”时发现,一些地方存在领导干部以权谋房等问题,这样的表述近年来多次出现。官员“以权谋房”,表面上看,是当事者面子大、能量大,说话好使,背后其实无不潜藏着利益的私相授受和交换。完成巨额利益输送的动因,是其任职期间,为该企业在取得财政资金支持和建设用地等事项上提供了帮助。

 

可见,无论官员用手中的权力直接收受房产,还是低价“打折”购房,都是不折不扣的腐败。

 

2007年7月8日,两高下发了《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一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向请托人购买房屋、汽车等交易形式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也就是说,只要是官员利用权力“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了房”,那就构成受贿罪。不过,什么叫“明显低于市场价”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实践中,司法机关认定房屋差价时,一般是将涉案房屋在事后做价格鉴定,再将鉴定价与实际购买价进行比对,只要得出差价就认定构成受贿罪。一般认为,认定官员低价购房是否涉嫌犯罪,关键要看是否涉及权钱交易,以当时市场不可能的价格购买到低价的房子。

 

前些年频频爆出的“房叔”、“房爷”,有的只是职级很低的干部,甚至只是村官,也纷纷利用手中的权力去“投资”房产。例如拥有68套房屋的河北“虎蝇”马超群,只是一名科级干部。这也不禁让人产生疑问:为何一些官员选择“以权谋房”?

 

专家分析,究其原因,还在于存在漏洞。房屋作为不动产,在信息登记公示上并未完全实现互联网化,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等制度落实存在漏洞。一个官员及其家人名下有几套房、登记信息如何、购房信息怎样,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都显神秘,除了当事人,几乎无人知晓。所以,一些官员把房产作为侵贪对象,客观上存在制度短板。另一方面,房产价格逐年飙涨,低价打折购房等“以权谋房”比直接收受钱物更隐蔽,诸多因素造成贪官受贿经常选择房产。

 

廉政专家建议,遏制“以权谋房”的办法,与针对其他贪腐问题的惩治措施,大方向上是一致的,比如,以刚性的制度约束某些人,令其“无从下手”,包括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实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制度,掌握领导干部不动产真实信息并建立数据库定期抽查比对,同时加快探索实行官邸制的步伐。再如,畅通公众举报途径,借助公众的积极参与,给包括“以权谋房”在内的所有贪腐戴上“紧箍”。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雍凯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1)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