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文化 > 海上记忆 > 文章详情
【海上记忆】六十多年前每当夜晚来临,“露天游乐场”的灯亮起
分享至:
 (1)
 (9)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刘小虎 2017-02-18 17:06
摘要:“戏台”的灯光有的是汽油灯,有的是电石灯。没有布景,只有简单的桌椅;到了开演之时,各个戏班的开场锣鼓此起彼伏,引来大批人群。这些人群,都能凭自己所熟悉的锣鼓点各自走到自己所熟悉的“剧场”,站在那里,等待好戏开场。来得早一点的戏班,能占一个人气旺的地段;弄巧了还能占据路灯下的空地,这样,还能省掉开汽灯的钱呢。来晚一点的戏班,只能到人气没那么旺的地段。在这近700米的路段,最多是可有七八个戏班同时“开演”。

 

现在的陕西北路澳门路这一带是高楼林立、马路整洁、绿化茂盛,呈现一派高档住宅小区的景象。然而,我要告诉你的是六十多年前这一带的情景。这里六十多年前是个什么样的情景呢——

就是一个下只角

如今的年轻人可能很难想象,上世纪五十年代的陕西北路澳门路的交汇处,和洋派时髦的上海毫无关系。当时,从陕西北路南面的普陀路往北,穿过澳门路,到陕西北路底的宜昌路为止这近700米的路段,路面空空荡荡;尽管这里工厂不少,但老百姓的住房却是相当简陋。即便是华东军需被服厂的101宿舍,也是拥挤不堪,不要说是其他老百姓的住房了。在陕西北路靠西侧的人行道和澳门路北侧的人行道上,稀稀拉拉散布着一些老百姓自建的棚户,这些棚户基本上都是一些小贩所建的,用来既当“店面”,又当住房。至于绿化,这里更是谈不上,马路上见不到一草一木。当时,我的“家”就建在过澳门路的陕西北路西侧的人行道上。这是我父母自己搭建的小棚,算是“小店”,经营锅贴、高庄馒头一类的小生意。

与洋房鳞次栉比、马路整洁的徐汇、黄浦、静安相比,我们熟悉的“上海”是一片房子低矮的区域,连像样的“石库门”房子都很少。不少民居住在自建的草棚、木板房里;就在澳门路北侧的人行道上也搭建了不少这样的“居民住房”。“上只角”有繁华的商店、热闹的影剧院等等,但在我们这里,一到晚上,无论是马路、弄堂漆黑一片,少有的路灯也显得十分昏暗。这里没有影剧院、歌厅,什么大型游乐场就更谈不上。白天除了上下班,路上基本上见不到行人,晚上那就更不要说了。到了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的后期,才在澳门路的东段建了一家“俱乐室”,它是由一家停产的毛巾厂改建的,它的全称是“沪西工人俱乐部澳门路工人俱乐室”,进里面活动,要凭工会的会员证。俱乐室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这一带文化娱乐的需求,但这里广大没有会员证的工人、市民还是不能到俱乐室里面去活动。那他们到哪里去呢?喏,这里有不买票的“露天游乐场”,这是这一带老百姓晚上最好的游玩、消遣的好去处。

这里的“露天游乐场”究竟是从什么时候、由谁发起形成的这已经无从考证。可是“露天游乐场”毕竟给这里的居民带来了欢乐。当时社会上有一些民营剧团因运作困难,租不起正规剧场演出,为了生存,他们只能选择到马路边开辟“露天剧场”。还有,当时在上海盛行的康乐球、套玩具、看西洋镜等百姓娱乐,在这“露天游乐场”也是非常受百姓的喜欢。除了我们这里,闸北、杨浦、虹口等地,也有一些类似于我们一样的“下只角”,像我们这里的“露天游乐场”,上海不止这一处。

晚上的“露天游乐场”出现,让白天还是空荡的陕西北路澳门路,顿时热闹起来,各种小食“店”也都赶在工厂下班开夜市。一些唱戏的戏班子,分别在这里“设场”开锣:一个个戏班用粉笔或石粉在地上画一个大大的圈,圈线外为观众的地盘,圈内就是演员的“戏台”。

“戏台”的灯光有的是汽油灯,有的是电石灯。没有布景,只有简单的桌椅;到了开演之时,各个戏班的开场锣鼓此起彼伏,引来大批人群。这些人群,都能凭自己所熟悉的锣鼓点各自走到自己所熟悉的“剧场”,站在那里,等待好戏开场。来得早一点的戏班,能占一个人气旺的地段;弄巧了还能占据路灯下的空地,这样,还能省掉开汽灯的钱呢。来晚一点的戏班,只能到人气没那么旺的地段。在这近700米的路段,最多是可有七八个戏班同时“开演”。

上海人喜欢的剧种,这里几乎都有:京剧、越剧、淮剧、沪剧;还有唱“小热昏”的、变戏法的(就是魔术)、专门讲长篇评书的等等。我记得有一对夫妻,男的拉小提琴,女的唱歌,靠卖一些糖果为生。当时不过30多岁。这对夫妻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尤其是这位女士唱的《美丽的姑娘》,更是让我记忆犹新。这对夫妻在这里的演出,与那些演古装戏的班子相比,似乎注入了一点“现代”的活力。

每当“露天游乐场”锣鼓点一响,我就知道游乐场开场了,就是我最开心的时候了。

我去“游乐场”,是哪里人多往哪里钻;听到京剧“场里”传来“哟、呦,好——”的叫喊声,我就往京剧场钻;假如越剧“场里”有人在热烈鼓掌,我又会挤到越剧场去看看;那边厢,小热昏的滑稽表演赢得一片笑声,又将我的注意力吸引到那边去;以洋鼓洋号作为伴奏的魔术,也相当有人气,也是我常常光顾的场地;刚才提到的那对靠卖唱来销售糖果的夫妻,只要他们来了,我就一定会到场。对我而言,最吸引我的场地,要算“露天书场”。

说是“露天书场”也不完全正确,因为说书的人会带来帐篷,这帐篷只有一面,就是“顶”,一面是人行道的围墙,前后各用一块木板挡住,在这简陋的场内,说书人点了一盏汽油灯,还在场内放了大约十几张长凳,每张长凳坐三个人。坐在前几排长凳的,好像每人要付五分钱给说书人,后几排的,每人收三分。我们小孩不会去坐长凳,都是站在人行道的下边。这说书的,一晚上要卖两次“关子”:也就是说到关键时刻,听众非常想听下去的时候,说书人就叫他的家人来收钱;有座位的很好收,按规定的“票价”付就是,没座位的,则以自愿为主;一分两分不算少,五分六分随你愿;一般对我们小孩来说,基本上都不用付钱的,收钱人也不会向我们要。但是,有一条“规矩”是必须遵守的:你在听书的过程当中,绝对不能讲话、插嘴,否则,是要被赶出“场”外的。

 

在我的少年时代,即便物质生活极为贫瘠,但因为有露天游乐场,我就有了生活在“充满艺术氛围”的环境当中的条件,所以,我所受的“艺术熏陶”也着实影响到我后来的工作与生活,这是后话。

 

因为当时我是小孩,所以每到一个场地,都无须“买票”也不付钱,所以,一个晚上下来,我的收获不小。这露天游乐场各个“戏院”因先来后到时间不同,开场时间也不一样,有早有晚;加上“各剧场”演的都是折子戏,所以,时间一长,我也能“掌握”各个“剧场”的演出规律,这样,我就能挑自己喜欢的剧目去看不同的戏。

六十多年过去了,但京剧《钓金龟》、越剧《楼台会》、淮剧《白蛇传》以及沪剧《阿必大》等,都给我留下极为深刻的印象。至今,我会哼一两句上述戏中的唱词,自己也特别喜欢演讲和说故事,这都是那个时候在我身上打下的“烙印”。成年后,我一直是班级、年级以致学校的文艺活动的积极分子,如今还成了上海民间文艺家协会、上海故事家协会的会员。尽管我现在已经是70多岁的老人,但是,我对自己少年时代在“露天游乐场”所受的影响确实无法忘怀。我想,在文艺上,我没有受过正规的教育,我自己的学历也不高,我仅有一点点所谓的“文艺细胞”,那也是在当年陕西北路澳门路的“露天游乐场”所看到、学到、记到的那么一点。

 


题图来源:百度地图 图片编辑:项建英

本文编辑:沈轶伦  邮箱:shenyl032@jfdaily.com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9)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