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8月中旬一个中午,刑满释放不满1年的阿俊,穿戴“警用服饰”,窜至中山公园附近一家床品商店对营业员说,自己是上海市监狱管理局采购科“杜科长”,为单位老干部发放福利,需采购2000多套床上用品。
2、听说有“大客户”到,营业员很客气地接待了他,还电话告知了店经理。“杜科长”告知店经理,过几天到提篮桥监狱门口签合同,并首付70%货款。
3、“杜科长”说,单位还要采购一批红酒,请营业员推荐红酒销售商。两天后,“杜科长”接到刘姓做红酒生意男子的电话。“杜科长”说需要400盒红酒,刘先生报价约14万元。双方约好第二天在中山公园门口碰头。
4、第二天上午,“杜科长”跟刘先生说,单位还要买奉贤黄桃、南汇生梨,见面地点改到锦江乐园地铁站。
5、赶至约定地点,刘先生发现,“杜科长”的臂章显示其穿的竟是“保安”制服。“杜科长”说是监狱领导叫他外出要低调些。还说上海的八所监狱采购都归他管,物品采购,都需经他签字同意。
6、刘先生带着“杜科长”先去了奉贤做黄桃生意的徐某处定了350盒黄桃;再到南汇做生梨生意的王某家订了5900箱生梨。临走,王某送“杜科长”两箱水果和一条鲜鱼;刘先生送上一盒珍藏许久价值2400元的红酒。
7、当晚“杜科长”又微信联系刘先生,声称想去KTV放松。刘先生在某会所叫了2名小姐陪侍“杜科长”,花掉了5980元。次日凌晨,“杜科长”说不尽兴,刘先生又带他到浦东某酒吧消费了1.4万余元。
8、到了“杜科长”约定的付款日期,他不是声称“临时被领导安排去北京紧急开会”,就是借口“被财务派去南京购买盐水鸭”。心生疑窦的刘先生遂向公安机关报警。近日,上海静安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一审判处阿俊有期徒刑一年。
文:张志萍、李鸿光 图:钱幼树
本文内容转自微信公众号:漫挑斯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