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观点 > 时评 > 文章详情
观察 | 监管网络订餐背后的逻辑:要“野蛮生长”,还是“野蛮的生长”?
分享至:
 (10)
 (10)
 收藏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朱珉迕 2017-01-19 05:20
摘要:干预“野蛮生长”,是为了去掉“野蛮”,促进“生长”。这需要破除两种极端思维:一种是将“生长”作为“野蛮”的借口,以“生长”之名肆行“野蛮”;一种是将“野蛮”作为“生长”的罪过,以“野蛮”之名扼杀“生长”。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是继去年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后,又一份交付人代会(而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这种安排本身已经足见食品安全议题的分量。而针对网络订餐等新事物明确监管方式,则是《条例》最具新意也最引人注目的内容。

 

以地方立法规范网络订餐等互联网新业态,是要回应随着新事物兴起的监管新需求。这些年,当“叫外卖”成为许多人习以为常的餐饮消费方式,并深刻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时,与之匹配的政府监管却一度付之阙如。而近年的网络订餐业很大程度上又与资本高度联姻,资本的全力驱动常常容易盖过行业自律,此时一旦监管处于既缺乏法律依据,又缺乏必要手段,还缺乏足够耐心的时候,网络订餐业便很容易进入“野蛮生长”。

 

此前在餐饮外卖中常常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就暴露了这种“野蛮生长”带来的负效应。而在互联网时代,呈现“野蛮生长”状态的远不止一个网络订餐,更像是一种群像——比如此前社会热议的网约车,以及今年两会上热门的共享单车,或多或少都碰到了“野蛮生长”的非议。

 

对这种非议,不妨先厘清“野蛮生长”的是与非。

 

互联网经济是市场化程度特别高的经济,其产生往往来自市场需求而非政府驱动,本身所受的行政干预和制度约束也比较少。加之互联网高度连接、易于扩散的特性,一旦“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并获得资本撬动,新经济很容易在短时间内迅速壮大,甚至超出传统思维的预期。这种超常规的生长方式,便被冠以“野蛮生长”之名。

 

有一段时间,“野蛮生长”的概念是以相对正面的形象出现的,不少创新创业者当它是个好词,也是看中其对新业态略带夸张又颇为生动的描述力。自然,这个“野蛮”必须是打引号的“野蛮”,不是不择手段、无法无天、漫无边际的真野蛮。而今天新经济中出现的种种乱象,恰恰是曲解了那个“野蛮”的内涵,成了真正的“野蛮的生长”。

 

比如网约车,它的出现是为了填补个性化交通出行的缺口,并且借助互联网的因素,带有显著的共享性。当初这个属于“分享经济”范畴的新事物,满足了许多人的出行需求,自然而然成为市场的宠儿。但当资本驱动下的网约车过度扩张,逐渐成为“类出租车”而背离“分享”本质,大量占据公共资源,并因监管缺失乱象频出时,这种“野蛮生长”就呈现出显著的负面效应,到了非监管不可的地步——这方面,首先要有科学的立法,并且要能严格执法,才可能去芜存菁,催生“正效应”。

 

针对其他“野蛮生长”现象的监管,也适用同样道理。需要明白的是,干预“野蛮生长”,是为了去掉“野蛮”,促进“生长”。这需要破除两种极端思维:一种是将“生长”作为“野蛮”的借口,以“生长”之名肆行“野蛮”;一种是将“野蛮”作为“生长”的罪过,以“野蛮”之名扼杀“生长”。

 

就像那个过去人们常打的比方,“脏水”要泼掉,但不能一起泼掉“孩子”;同时,也不能因为孩子,就无视“脏水”。而这个去芜存菁的过程,正是考验政府监管能力和治理能力的过程。

 

既要从严,也要高效,还要精准,最终要通过监管来促进经济社会活力——这就是一个不断涌现新事物的时代,留给政府最现实也最严峻的考题。这方面,之前的网约车“新政”,以及此番食品安全条例的修订,都进行着积极有益的探索。

 

一方面,在新事物、新问题面前,政府原先习惯的那一套管理思路、操作方式、甚至一部分过去由政府控制的社会资源,都面临重新调整和重新分配。作为监管者不能熟视无睹,不能拒之千里,而必须学会因势而动、顺势而为。

 

另一方面,科学有效的监管需要足够的法律支撑,需要充分的社会动员,尤其需要始终符合公共利益,而不是被某一类声音牵着鼻子走——在这样的标准之下,该管则管、该严则严,也是监管者不能动摇的定力。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编辑邮箱:shzhengqing@126.com 题图来源:视觉中国 图片编辑:朱瓅)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没有了
  相关文章
评论(10)
我也说两句
×
发表
最新评论
快来抢沙发吧~ 加载更多… 已显示全部内容
上海辟谣平台
上海2021年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
上海市政府服务企业官方平台
上海对口援疆20年
举报中心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我们
客户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