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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命案后辗转三地逃亡14年,终因故意伤害罪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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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若水 2016-11-21 21:50
摘要:换过三本户口本、三个名字,逃亡14年的倪强还是落网。今年11月7日,闵行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倪强提起公诉。

今年8月2日,倪强在杭州某出租屋内被刑侦大队抓获。14年前,他在闵行打伤他人使其不治身亡,辗转逃亡浙江等地,换过三本户口本、三个名字,最终没能逃脱法网。今年11月7日,闵行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倪强提起公诉。

 

 

2002年11月8日凌晨,长宁区中心医院收到一个生命垂危的病人,这名病人46岁,头部严重变形,身边无家人陪伴,仅有200元也拍CT用完了。值班护士透露,该病人独自来院诊治,自诉走路摔伤。刚开始还能与其他病人说笑,并打电话给家人朋友。不久后,病情迅速恶化,生命垂危,于是医院报警。病人最后不治身亡。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名病人李汉当天晚11时30分许,与一名年轻女子一起散步,路上遇到两名共骑一辆车的女青年,发生刮碰,双方开始争执,发展至动手。李汉无法劝阻,拖住两名女青年,让与自己通路的年轻女子先走。

 

 

随后,两名女青年再去“叫人”,来了4名男子。其中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男子叫倪强。4人围殴已经受伤的李汉,现场有不少目击证人。倪强还到附近一家店铺找出一根一米多长的宽木板,双手举起打在李汉头上。李汉倒地后,其他人继续用脚踢打他,渐渐地李汉一动不动。就在街上的人以为李汉死了的时候,他又站起来,慢慢离开现场去了医院,随后 病情急剧恶化,不治身亡。

 

 

法医鉴定死者头顶有略呈横“L”型极其严重的伤口、右肩部皮下出血及锁骨骨折等,系被他人用钝器打击头部等处致颅脑损伤而死。

 

 

2002年11月8日凌晨3时30分许,警方接到报警,当日闵行公安分局即对该案立案侦查,于2003年3月12日下午3时许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

 

 

张某到案后供述,事发当天,倪强曾告诉他“那个男的被打的不轻,他要逃走了”,让张某也回老家避风头。张某逃回老家后,2003年2月8日来上海后被抓获。

 

 

倪强则辗转逃到浙江,再没回过上海,期间与妻子育有一儿一女。直到今年8月2日,杭州市刑侦大队根据在逃人员倪强的分析报告,在其出租房内将其抓获。

 

 

犯罪嫌疑人倪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目前,上海市闵行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将倪强提起公诉。

 

 

(人物为化名 图片来源:东方IC 图片编辑:雍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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